资金账户的管理及操作规范
一。 自然人客户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1.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客户 ,营业部经办人在T+2交易日后,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业务(即在第T+3交易日开通交易);
2. 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客户在T+5交易日后,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业务(即在第T+6交易日开通交易)。
二。资金账户的管理及操作规范:
1.客户撤销指定商业银行:证券营业部经办人受理业务后须查验该客户资金账户当日是否发生过银证转账或证券交易,如发生过则不能为客户办理变更商业银行手续;
2.当日单个证券账户累计撤销指定或转托管市值超过营业部及公司规定额度的,应将原始申请书交营业部主管领导实时审核签名或上报公司总部审批。
3.开户资料不全的账户要求客户必须补全资料,消除警示标志后才能撤销指定交易或转托管。
4. 销户:申请此项业务前,申请人需先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手续和转托管手续。申购新股资金冻结期间、开放式基金尚有基金余额、银证关联尚未撤销、未完成交收、客户资料尚未补全、账户冻结等期间不能办理销户手续。
证券账户管理
一。证券帐户开立:
1. 境内自然人申请开立B股账户:
1)境内居民个人需凭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到其原外汇存款银行,将其可投资 B股的外汇资金转入本人欲委托买卖B股的证券公司的B股保证金账户;
2)。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本人进账凭证到该证券公司开立B股资金账户;
3)。凭B股资金账户开户证明开立B股证券账户。
2. 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证券帐户补办:
1. 补办上海证券账户卡新号码时,还应提供其指定交易证券营业部(或B股托管机构)出具的原证券账户冻结证明。2.对于未办理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账户持有人,申请补办证券账户卡之前,应先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三。证券帐户注册资料的变更:
1.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表》对于合伙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应每年核实其营业执照是否有效、是否通过年检。
2.审核通过后,中国结算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更改相应注册资料,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后打印新证券账户卡交申请人。
四。证券帐户注销: 企业依法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申请注销。
五。证券帐户过户: 非交易过户:
1.上交所的非交易过户传真至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门;
2. 深交所的非交易过户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