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买卖
投资者在证券营业部的资金存取方式有:证券营业部自办资金存取、委托银行代理资金存取、银证联网转账存取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包括:证券账号、日期、品种、买卖方向、数量、价格、时间、有效期、签名和其他内容。
投资者发出委托指令的形式有柜台委托和非柜台委托两大类。非柜台委托主要有电话委托、传真委托和函电委托、自助终端委托、网上委托等形式。
1.验资,验证主要对证券委托买卖的合法性和同一性进行审查。验证的合法性审查包括投资主体的合法性审查和投资程序的合法性审查。
2.审单,审单主要是审查委托单的合法性及一致性。
3.验证资金及证券。委托执行:
4.申报原则,证券营业部接受投资者委托后应按"时间优先、客户优先"的原则进行申报竞价。
5.申报方式,有形席位申报和无形席位申报。
6.申报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规定,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证券交易所市场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