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自律管理。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为上市公司提供多种服务,能从多种渠道获取内幕信息,这就要求证券公司加强自律管理。主要措施有:
①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自觉地不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自营买卖,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②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人员与自营业务决策的人虽分离。前者尽心尽力为企业服务,后者依据公司信息及市场行情作出证券买卖决定。
③严格保密纪律,有机会获取内幕信息的从业人员不泄露、不利用内幕信息,非参与企业服务的人虽自觉作到不打听内幕信息。
④加强员工内部管理,严禁从业人员炒买炒卖股票;同时,也严禁为他人的证券交易提供不符合国家法规和证券公司制度规定的便利,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
(2)加强监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加强对内幕交易的监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法律责任
1.(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无自营资格的证券公司从事或变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将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应的罚款。
(2)证券公司违反自营业务管理法规,超规模、超比例持有或买人证券的,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并限期纠正。
(3)证券公司有下列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的处罚:
①不接受、不配合中国证监会的检查、调查; ②不按规定上报自营业务资料和情况报告;
③由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有10%~li股份的证券公司自营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④将白营业务与经纪业务混合操作;⑤以自己名义为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为自己买卖证券;
⑥委托其他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证券;⑦其他违反自营业务管理法规的行为。
第二节 资产管理业务
一、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及种类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有三种。
(1)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特点是:第一,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第二,具体投资方向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第三,必须在单一客户的账尸中经营运作。
(2)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可以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是:第-,集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是"-对多";第二,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第三,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第四,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3)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是:第一,综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可以是"--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也就是既可以采取定向资产管理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集合资产管理的方式办理该项业务。第二,特定性,即要设定特定的投资目标。第三,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二、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
(一)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有欺诈客户的行为。
(2)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避免利益冲突。
(3)应当按<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未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得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4)应当依照(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按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
(5)应当在公司内部实行集中运营管理,对外统一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并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业务。
(6)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将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的其他业务严格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