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的基本程序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四、证券发行的基本程序
为了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正当利益,证券发行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进行。从目前我国证券发行的过程来看,股票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一般要有以下基本程序。
1、证券发行报批前的准备工作
发行前的准备工作对于证券能否取得发行资格,能否顺利发行有着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包括:
(1)聘请中介人。主要是证券承销商,其次还包括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其他中介人。选择中介机构应当综合考虑中介机构的实力、业绩、人员素质等情况。
(2)进行财产重估和资信评审。新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由发起单位认购全部股份总额的35%以上,方能对外发行股票。现有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进行财产重估,合理核定企业资产的价值。我国采用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
如果发行企业债券,则必须进行资信审查和评估,对于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的企业,还必须先向有关信誉评估机构申请评估,评估机构根据有关标准评定企业的资信等级。
(3)围绕证券发行审批的要求准备好各项文件资料
2、证券发行人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文件
发行人完成了各项文件资料的准备工作后,便可向有关政府部门递交发行证券申请报告及其他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3、证券发行的审批
有关证券管理部门接获发行人的申报后,即进入审查批复阶段,经过对申报资料的审核,有关部门会出具书面反馈意见,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须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和补充资料。对于股票发行,一般要经过两级审查,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初审和发行审核委员会复审,通过后即可公开发行证券。
4、实施发行阶段
发行人在获得证券发行审批部门同意其公开发行证券的批复后,即可按批准的发行方案发行证券,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刊登发行公告。
第二,披露招募说明书并备案。招募说明书是发行人向特定的或不特定的投资人发出销售某种证券的书面要约,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公告招募说明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发行证券。发行人通过证券承销机构按照一定的发行方式向公众发行证券。
第四,验资。发行的证券价款缴足后,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五,证券托管。
第六,发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