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承销常识: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品种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品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所谓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入股份的一种有价证券。所谓公司债券,是指公司向投资者出具的在一定期间内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有价证券。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是指股票、公司债券以外的国务院根据《证券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通过一定形式认可的可以适用《证券法》的有价证券,比如证券投资基金券、金融债券等。国务院未依法认可的证券,不得发行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