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单选,注意董事长不是股东大会选举的)
2.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多选)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4)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5)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6)在紧急情况下的特别处置权。(注意特别处置后,要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