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辅导: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5-28

1.董事的权利包括(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报酬请求权)、(签字权)。(多选) 
  2.董事的签字权主要是指对(公司名义颁发的文件)、(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进行签名。(多选、判断)
  3.《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判断)
  4.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判断)
  5.违反董事竞业禁止的,其违法所得(归公司所有)。(判断、单选)
  6.当董事自身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单选)
  7.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董事应当保证:
  (1)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2)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判断,注意不能交易不是绝对的,有前提)
  (3)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6)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7)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8)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9)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10)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1)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判断,见下一题,不是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披露)
  8.董事在(法律有规定)、(公众利益有要求)、(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公司的机密信息。(多选)
  9.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判断)
  10.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判断)
  11.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易、安排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内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有关董事视为按规定做了披露。(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