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三十二章掌握知识点1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5-11-11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1、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的支配性和排他性均来自于物的归属,即法律将某物归属于某人支配,从而使其对物的利益享有独占的支配并排他的权利。

  2、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主体享有物权是交换的前提;

  不同主体之间交换过程则表现为债权;

  交换的结果往往导致物权的过渡和转移。

  物权特征

  1、物权是绝对权:

  (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是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

  (2)债权则不同,它只是发生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物权是绝对权力是“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又称“对人权”。

  2、物权属于支配权:

  (1)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自由地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己的权利,无需他人给予协助;

  (2)债权人一般不直接支配一定的物,而是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所以债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1)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

  (2)不动产则以登记为权利象征。

  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均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

  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1)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而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债权的标的物在没有移转所有权之前,债务人非法转让并由第三人占有时,债权人不得请求物的占有人返还财产,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违约责任。

  (2)物权的优先效力:

  【例题:多选】与债权相比,下列关于物权的特征表述正确的有( )

  A物权是对人权

  B物权是法定的

  C物权属于支配权

  D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和行为

  E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答案:B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