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问题分类:
正常 心理健康
心理不健康 一般心理问题
严重心理问题
神经症性心理问题(可疑神经症)
不正常 神经症 恐怖症
焦虑症
强迫症
躯体形式障碍(含疑病症)
重性精神障碍 精神分裂症
心境障碍 躁狂症
抑郁症
双相障碍(躁郁症)
其他精神障碍 应激相关障碍
人格障碍及性心理障碍
心理生理障碍
癔症(歇斯底里症)
二、正常与异常的判定依据(即病与非病、是否属于心理咨询工作范围的判定依据):
1、 正常与异常的三原则。(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一致性;个性的相对稳定性。)
2、 典型症状及行为。
3、 是否有自知力。(包括是否有主动求医行为。)
三、一般心理问题与严重心理问题的鉴别:
一般心理问题 严重心理问题
刺激的性质 现实因素(一般事件) 现实因素(相对强烈)
持续的时间 两个月以内 两个月以上、半年以下
反应的强度 不良情绪、可以控制 痛苦情绪、难以控制
是否泛化 未泛化 已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