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和语言的关系是国内外学术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各种观点各执己见,莫衷一是。其实,二者的关系非常复杂,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重要的区别。
(一)思维和语言的联系
思维和语言虽是两种现象,但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从思维的特点来看,思维和语言有着密切的联系。思维是对客观事物的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思维之所以能对客观事物进行间接的和概括的反应,是因为语言具有间接性、概括性和社会性等特点。否则,人的思维,特别是抽象思维就难以进行。因此,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的手段、思维的工具。但是,语言不是思维的唯一工具,也不是交流思想的唯一手段。人们还可以利用其它符号和表象来思考,用手势、表情来表达思想。幼儿在掌握语言以前,可以用形状、颜色、声音来思维。聋哑人丧失了语言,可以借助于手势、表象等进行非语言的思维。
2.从思维的内容和结果来看,人的高级思维和语言是不可分离的。思维以语言为客观刺激物,特别是刺激物不在眼前时,语言就成为思维活动的有效刺激物。思维借助于语言、词来实现。但语言也离不开思维,语言要依靠思维的内容和结果予以充实、发展。如果语言不被人们所运用,语言就成为纯粹的物质外壳。只有当语言的那些物质形式被思维内容和结果予丰富起来时,语言才能成为一定对象的符号和具有一定意义的标志。
3.从思维的种系发展历史来看,思维和语言是同步发生的。思维和语言都是在劳动创造人的过程中同步产生的。即“已经形成的”人的思维和“已经形成的”人的语言是同步发生的,并且互为存在标志,否则,便不是人的社会性思维,也不是人的真正语言
4.从思维的个体发展历史来看,思维和语言也是密切联系的。儿童思维的发展表明,儿童掌握语言的过程,也是抽象思维发展的过程。抽象思维是借助语言实现的。5个月的儿童,能根据颜色和形状区别物体,能对事物进行较低级的概括,但这仍然属于动作思维和具体形象思维。只有在儿童2岁左右掌握语言之后,抽象思维才逐渐发展起来。
(二)思维和语言的区别
思维和语言虽然有密切关系,但是思维不是语言,语言也不是思维,它们是两种相对独立的现象。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从本质特征来看,思维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是一种包含物质内容的心理现象;而语言则是有一定的物质形式与概括的内容所构成的信息符号系统。它是一种包含精神内容的物质现象,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或思想的直接现实。这是思维和语言的根本区别。
2.从生理机制来看,虽然思维活动和语言活动都体现着大脑和感官的整合效应,但思维器官主要是大脑,语言则是大脑皮层言语区与眼、耳、喉、口腔等感觉器官或效应器官联合活动的结果。语言器官任一方面的损伤或先天发育不良便会使人丧失语言能力,但不一定或不会使人丧失思维能力。这表明思维与语言是不能等同的,甚至语言也不是思维的必要工具。
3.从思维和语言与客观事物的关系来看,思维与客观事物的关系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其间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在一定条件下,不同的人对同一个事物可能会产生相同的思维结果;语言与客观事物的关系是标志和被标志的关系,二者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内在联系,是人为规定、约定俗成的,不同地域的人们对同一事物可以赋予不同的符号或标志,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
4.从思维和语言的构成因素来看,思维的基本因素是概念,语言的基本因素是词。思维中的概念与语言中的词不是一一对应的,同一个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意思,而同一个思想又可以用不同的词来表达。
5.从思维和语言的规律或性质来看,语言的语法规则与人类的思维规律不同。语法规则因民族而异,具有民族性、区域性。而思维规则不然,具有全人类性,只要是大脑发育正常的人,不论任何民族、任何职业或性别,其思维都是在分析综合的基础上,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的形式,由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