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概述
知识点:社会动机的概念(领会)
动机是引起、推动、维持与调节个体行为,使之趋向一定目标的心理过程。由人的自然需要引起的动机称为自然动机;由人的社会属性、社会需要引起的动机称为社会动机。人的社会动机是其社会行为的直接原因。
知识点:动机过程(识记)
人的某种需要从未满足状态转换到满足状态,并产生新的需要,这一过程称为动机过程。
知识点:动机的功能
1.激活功能
2.指向功能
3.调节功能
知识点:动机的分类
1.按性质可分为自然动机与社会动机。
2.按作用可分为优势动机和非优势动机。
3.按个体是否意识到可分为清晰动机,自觉程度较高;模糊动机是无意识的。
知识点:动机强度与活动效率的关系(识记)
倒U型曲线动机引发与维持活动,但其强度与活动效率之间并不是线性关系。一般说来,动机强度与活动效率之间呈倒U型曲线,即中等强度的动机水平,活动效率最高,动机水平过低与过高,均导致活动效率下降。
第二单元 社会动机与社会行为www.Examw.com
知识点:亲合动机(领会)
个体害怕孤独,希望和他人在一起的一种心理倾向。亲合即合群,是人际吸引最低的层次。
1.亲合起源于依恋
2.亲合的作用
3.影响亲合的因素
要点:亲合起源于依恋(识记)
人是一种群居的社会动物。合群在个体的早期表现是亲子间的依恋,即婴儿对双亲的出现有积极的反应,愿意和父母在一起。惊慌不安时寻找父母,双亲在场便减少这种不安状态。
依恋的产生有先天因素的影响,例如婴儿的哭和笑都是不经学习就会的先天行为。哭和笑有助于依恋的形成。另一方面,双亲的出现使婴儿微笑,停止哭泣,这本身是一种强化。没有这种强化,双亲也难于有对婴儿强烈的亲子依恋。因此,可以说某些先天行为模式是依恋的基础,通过亲子间的相互强化,这些模式得以发挥作用。
要点:影响亲合的因素(识记)
1.情境因素
群体在面临外界压力的情境中,压力越大,群体成员的亲合动机越强;悲惨情境也能刺激人们的亲合动机。
对社会隔离(剥夺)者(如单独关押的犯人、遇难船只的幸存者、探险家)的研究表明,他们由于较长时间的独处,缺乏亲合,往往产生某些心理障碍和精神症状。
2.情绪因素
从亲合产生的心理背景看,亲合与人的情绪状态有密切关系。
恐惧是现实危险引起的情绪体验。恐惧情绪越强烈,亲合倾向越明显。
焦虑是非现实危险引起的情绪体验。高焦虑者亲合倾向较低,这是因为在焦虑状况下,与他人在一起不但不能减少焦虑,还可能增加。
3.出生顺序
它是影响亲合的一个重要因素。长子、长女恐惧时的合群倾向要比他们的弟妹们更明显,而且是按出生顺序递减。这可能是因为在多子女家庭中,双亲对第一个孩子关心照料更多,其对父母的依赖性较大的缘故。
知识点:成就动机(领会)
个体追求自认为是重要的有价值的工作,并使之达到完善状态的动机。即个体在广泛背景下,追求成功与成就的动机。
1.成就动机的重要性www.Examw.com
2.抱负水平
3.影响成就动机的因素
要点:抱负水平(领会)
个体从事某种实际工作前,对自己可能达到的成就目标的主观估计。
抱负水平代表个体的一种愿望,与个体实际成就可能有差距。抱负水平与成就动机有密切联系:个体抱负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其成就动机强弱。如遇事想做、想做好、想超过他人的,其抱负水平高;对自我能力的估计与个体已往成败经验有关,成功经验可提高抱负水平,失败经验则降低个体的抱负水平。
知识点:培养成就动机应注意的问题(识记)
成就动机是习得的社会动机,在培养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家长对儿童的自律训练的严格程度与儿童成就动机呈正相关,即家长对其子女的自律训练越严格,他们的成就动机就越强。合谐的家庭氛围,指导、劝告式的引导使儿童的成就动机发展较好,儿童对成功的追求热情较高;而过度管束和限制使儿童独立性发展较差,往往成人后缺乏创造性和竞争力,因为他们缺乏成就需要;因此,从小就应培养儿童的成就感,这是自我实现者高峰体验的基础;
2.社会环境的氛围对个体成就动机具有深刻影响。麦克利兰研究并测量了三十多个国家儿童读物中的故事内容所表现的成就动机,认为一个社会形成的高成就动机氛围有益于个体成就动机的提高。
知识点:侵犯
1.侵犯的构成
2.侵犯的原因
要点:侵犯的构成(领会)
侵犯是由伤害行为、侵犯动机及社会评价三方面的因素构成。伤害行为包括身体伤害和言语伤害;侵犯动机即侵犯意图,是侵犯行为的原因;社会评价指的是,违反与破坏社会规范和社会准则的侵犯具有反社会性质;维持社会规范与准则的侵犯是亲社会性质的;此外,还有介乎二者之间的侵犯,即被认可的侵犯。广义的侵犯包括以上三种情况,而狭义的侵犯专指反社会的侵犯。
知识点:侵犯的原因(识记)
1.本能论的解释
2.挫折——侵犯学说
3.社会学习论的观点
要点:挫折——侵犯学说(识记)
挫折,既指阻碍个体达到目标的情境又指行为受阻时个体产生的心理紧张状态。
挫折——侵犯学说最初由多拉德等人提出。认为“侵犯永远是挫折的一种后果”,“侵犯行为的发生,总是以挫折存在为条件”。这种学说有三个主要观点:
(1)侵犯强度同目标受阻强度呈正相关;
(2)抑制侵犯的力量与该侵犯可能受到的预期惩罚强度呈线性关系;
(3)如果挫折强度一定,预期惩罚越大,侵犯发生的可能性则越小;如果预期惩罚一定,则挫折越大,侵犯越可能发生。
后来,许多学者对这一学说提出修正。米勒指出,挫折也可以产生侵犯以外的结果,并不一定引起侵犯;伯克威茨认为,挫折导致的不是侵犯本身,而是侵犯的情绪准备状态即愤怒;侵犯的发生还与情境中的侵犯线索有关,与侵犯有关的刺激物可能使侵犯得以加强。
知识点:利他
1.利他的性质
2.利他产生的条件
3.对利他行为的解释
要点:利他(领会)
个体有益于他人、公众和社会,又不期待任何回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