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英国公司里最崇拜文化,就连伊莉莎白女王过个生日,英国老板也要兴奋半天,恨不得马上在当地同时搞个庆祝party,让异国雇员与女王同庆。至于《哈利·泼特》在中国的大红大紫,则更成了英国绅士文化外交的刹手锏,逢人便称,书中魔法学堂里的氛围和他小学时遭遇多么像多么像。如果你能对英国文化有个切身的赏析,并能结合自身体会悟出其高明之处,英国老板一定和你拜为知己。
据说法国公司最讲究人情外交。你最好把自己的私人爱好、艺术品味、尤其是艳情史一一公开,在供众人(主要是老板)赏玩后,你就成了老板的体己人,步步高升自然不成问题了。这叫和老板交心。
据说美国公司追求创意的无限可能性,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所以个人英雄可以在美资公司出尽风头。让道德走开,踩着别人的尸体爬上去,是部分人的成功捷径,只要不犯法。
我的老板告诉我,这叫公司文化。只有溶入了公司文化,才能把个人发展和公司发展融为一体,事半功倍地青云直上。
也就是说,如果我在英国公司,就要把《哈利·泼特》倒背如流,哪怕我认为它是一堆粪便。如果我在法国公司,就必须把自记事起经历过的男女关系添油加醋拿出来娱人,情节愈细致、愈离奇,便愈得其文化精髓。如果我在美国公司,就得注定狐独,并且时刻旁顾左右,防患于未然,并且防人之心必须有,害人之心不可无。
我的老板就这样文化了。公司外,他被认定为商界强人;公司之内,怡然自得,有种关起门来做皇帝的权威。
相比之下,我不够文化,始终无法通读《哈利·泼特》,无意提及过去的男友,更不想时刻处于紧张的备战状态。
庆幸的是,我永远有时间读自己想看的书,见自己喜欢的人,做自己喜欢的事。而我的老板,则永远在为这种文化忙碌着,唯恐一抽身就和文化脱了节。此刻,21:00,老板正在请大老板吃中国的螃蟹宴,和他交着心,顺便想争取到一个项目。
而我呢,披着棉睡衣,蜷在沙发椅上写完了这个小东西,满心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