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会考试(CPA)辅导《税法》内部讲义(2)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7-24
 第二章 增值税法

  【历年考题评析】

  2003年,单选题1分,多选题1分,判断题1分,计算题8分,综合题9分,共20分

  2004年,单选题2分,多选题2分,判断题2分,计算题1分,综合题5分,共12分

  2005年,单选题2分,多选题2分,判断题2分,计算题1分,综合题5分,共12分

  2006年,单选题3分,多选题2分,判断题2分,计算题0分,综合题10分,共17分

  2007年,单选题2分,多选题1分,判断题2分,计算题0分,综合题10分,共15分

  本章是历年考核的重点,考分一般在15分左右。

  从考试题型看,客观题中,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至少各1题,考分在3~6分;主观题中,计算题、综合题原则上各1题。

  需注意的是,近年来,单纯考核增值税的计算题、综合题很少了,往往与其他税种结合加以考核,如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关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结合在一起进行考核。

  【重点与难点】

  一、关于“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一)混合销售

  1、混合销售行为的内容

  所谓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

  2、混合销售行为适用的税收政策

  (1)如果混合销售行为以销售货物为主,同时附带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2)如果混合销售行为以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同时附带销售货物,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而缴纳营业税。

  即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流转税,即:或者都征增值税或者都征营业税。

(3)特例: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销售并进行安装劳务,符合两个条件的,可分别纳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二)兼营非应税劳务

  1、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内容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但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

  2、适用的税收政策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其纳税原则是“分别核算、分别纳税;否则,税率从高”。

  (三)“混合销售”和“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判定标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为混合销售

  (1)同一收款人;(2)同一付款人;(3)同时发生。

  二、关于“租赁业务”的税收政策

  (一)经营性租赁(临时租赁):

  1、租出方:

  (1)如果出租的是固定资产,其出租收入应按“服务业”缴纳5%的营业税;

  (2)如果是随着销货发生的出租包装物业务,其出租收入应按所包装货物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租入方:其支付的租赁费,根据受益时间,均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融资性租赁(金融租赁):

  1、租出方:

  (1)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内资)或商务部(批外资)批准,从事融资租赁的单位,其收取的租赁费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5%的营业税;

  (2)未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的单位,如果转让租赁货物的所有权,缴纳增值税;如果转让使用权,则应缴纳营业税。

  2、租入方: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增值税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三挡)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13% 

  3、零税率:出口货物

  (二)小规模纳税人(两档) 

  1、基本税率:6%

  2、低税率:4% (小规模商业企业;典当业;寄售业;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等)

  四、视同销售与不予抵扣项目

  五、折扣、折让、退回

  六、以物易物、以旧换新

  七、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

  八、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同步练习题】

  增值税征税范围

  【例1】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应按“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商店服务部为其本店职工修理手表   B.企业受托为另一企业加工服装

  C.企业为另一企业修理锅炉       D.汽车修配厂为本厂修理汽车

  【例2】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汽车的修配 B.商标权的转让 C.房屋的装修 D.机器设备的修理

  【例3】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应纳增值税的有( )。

  A.银行销售金银   B.商品期货

  C.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D.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E.电信部门单纯销售手机

  【例4】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确认为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

  A.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C.销售代销货物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  D.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本企业的在建工程

  E.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F.统一核算的两个机构在同一县内移送用于销售

  【例5】某百货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5月份为A公司代销服装一批,从零售总额中按10%提取的代销手续费为5.85万元。假设从A公司取得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一张,当月认证通过,价税合计数为58.5万元。则:

  (1)该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 )万元;

  (2)该商场应缴纳的营业税( )万元。

  【例6】混合销售行为的基本特征为( )。

  A.既涉及货物的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B.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C.从一个购买方取得货款        D.从不同购买方取得货款

  【例7】下列行为中,属于混合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是( )。

  【例8】下列行为中,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的是( )。

  A.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酒水 B.电信部门自己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有偿电信服务

  C.装璜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D.零售商店销售家俱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E.电视机厂销售液晶电视机并向买方收取安装费

  【例9】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是为了区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界限而作的规定,其区别在于( )。

  A.混合销售同时涉及货物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同一纳税人既有工业生产又有商业批发、零售

  B.混合销售是货物销售、应纳增值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纳税人身上发生,而兼营非应税劳务则是货物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发生

  C.混合销售是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发生,兼营是非应税劳务货物销售、应纳增值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纳税人身上发生

  D.混合销售中销售货物与非应税劳务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而兼营非应税劳务中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则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

  【例10】下列货物销售中,免征增值税的是( )。

  A.烟丝      B.古旧图书  C.图书    D.农民销售的自产淡水鱼 

  E.进口农药    F.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G. 鲜奶(营养强化奶)

  【例11】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下列表述中√的有( )。

  A.某金矿销售其生产的标准黄金,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B.黄金经营单位销售伴生金,免征增值税

  C.利用油母页岩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D.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例8】某软件开发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当期销售额为500万元(不含税),当期外购货物价款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过程中发生运费1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则该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 )万元。

  参考答案:

  应纳增值税=500×17%-(51+10×7% )=85-51.7=33.3(万元)

  实际税负=33.3÷500×100%=6.66%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33.3-500×3%=18.3(万元)

  ※【例9】某软件开发企业既生产销售软件产品又生产销售硬件产品。2007年5月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为600万元(不含税),销售硬件产品为400万元(不含税),本月外购货物(软硬件均耗用)价款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取得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通过认证,运输过程中发生运费1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则该企业当月实际应纳增值税为(47.32+18)万元。

  参考答案:

  ◎硬件产品应纳增值税=400×17%-(51+10×7%)×400÷(600+400)=68-20.68=47.32

  ◎软件产品应纳增值税=600×17%-(51+10×7%) ×600÷(600+400)=102-31.02=70.98

  实际税负=70.98÷600=11.83%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70.98-600×3%=52.98

  实际应纳增值税=600×3%=18

 增值税纳税人

  【例1】境外A公司(未在我国境内开设经营机构)向我国境内的C公司提供加工业务,由B公司为其代理。则扣缴义务人为(  )。

  A. B公司  B. A公司  C. B或C公司   D. C公司

  【例2】对于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有( )情况的,应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A.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B.连续3个月未申报

  C.连续3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D.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

  【例3】按现行增值税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 )。

  A.某电子配件厂年销售额20万元,财务核算健全,其总公司年销售额为780万元 

  B.某人批发果品,年销售额为200万元 

  C.年销售额为110万元,财务核算健全的锅炉修配厂 

  D.只生产并销售免税药品,年利润额120万元的药厂

  E.某个体户年销售建筑材料200万元,账簿健全

  税率

  【例1】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下列纳税中,应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A.小规模纳税人从事的加工、修理修配业务 B.销售棉布的小规模商业企业

  C.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D.自来水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

  E.银行销售金银(一般纳税人)       F.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货物

  【例2】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下列货物中适用13%税率的是(  )。

  A.煤气 B.古旧图书 C.图书 D.酸奶 E.鲜奶 F.煤炭

  【例3】某百货商店(小规模纳税人)2007年3月销售给消费者日用百货一批,收取全部货款为31200元,当月购进日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2600元,购买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普通发票,金额为5850元。则该商店3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例4】现行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其对应的计税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若换算成价内税,17%的价外税相当于( )的价内税税率。

  A.14.329% B.14.529% C.20.48% D.14%

  增值税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进价)×适用税率
          =销售额×适用税率-进价×适用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一、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

  (一)当期: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纳税期限。

  (二)不需要依据:不管是否开具发票,也不管开具什么样的发票,只要有销售就应确认销项税额。

  (三)确认时间: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四)确认方法:(1)计算过程;(2)计算结果;(3)计量单位。

  1、一般销售方式

  (1)销售额的概念: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举例:

  【例】某机械厂2007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6月份销售其生产的车床10台,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标明的单价为1000元,随着销售另外收取集资费(优质费)2340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

  (2)7月份销售并发出已预收货款1700元的矿山设备一台,含税销售额为11700元,剩余10000元于10月底结清,结清货款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月份销售电机30台,每台批发价0.7万元(不含税),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收取包装费和售后服务费3万元,开出普通发票一张。

  请按照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6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参考答案:当期销项税额=1000×10 ×17%+2340÷(1+17%)×17%=1700+340=2040(元)]

  (2)计算7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参考答案:当期销项税额=11700÷(1+17%)×17%=1700(元)]

  (3)计算8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参考答案:当期销项税额=30×0.7×17%+3÷(1+17%)×17%=3.57+0.44=4.01(万元)]

  2、混合销售行为

  (1)混合销售行为的内容

  (2)混合销售行为适用的税收政策

  (3)举例

  【例1】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混合销售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某运输公司从甲地运输一批木材到乙地并销售给某贸易公司,共取得货款56000元

  B. 某银行为纳税人办理转账结算而销售的支票收入3万元

  C.某铝合金生产企业(不具有建安资质),销售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分别取得收入800万元和50万元

  D.某照相馆在拍照的同时销售镜框,月收入共计1.2万元

  【例2】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纳税人)6月份销售维生素药品给H公司(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通过认证),共收到货款117000元,由本公司运输部(非独立核算)为其运输,收取运费23400元,其中,运费、建设基金18000元,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5400元。所有款项存入银行。则:

  (1)计算制药公司当月确认的计税销售额为(  )元;

  (2)计算制药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3)计算制药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元;

  (4)计算H公司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元;

  【例3】某电视机厂(一般纳税人)9月份销售给某商场100台电视,不含税单价为2300元/台,已开具专用发票,双方议定送货上门,商场支付给电视机厂运费1500元。当月购买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税额为3400元,当月认证通过。该电视机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3、兼营非应税劳务

  (1)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内容

  (2)适用的税收政策

  (3)举例  

  【例1】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纳税人)6月份销售给A公司非免税药品一批,收到货款117000元(含税价),由本公司运输部(非独立核算)为B公司运输,收到运费23400元,所有款项分别存入银行。

  请按照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元;

  (2)该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元。

  参考答案:

  应缴纳的增值税=117000÷(1+17%)×17%=17000(元)

  应缴纳的营业税=23400×3%=702(元)

  【例2】某地处县城机械厂(内资企业,一般纳税人)6月份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给甲厂柴油机70200元(含税价),月底货发出,7月初到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该厂同年6月份以闲置的房产(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投资入股与另一企业合资,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转让费,当月共提取转让费35100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

  请按照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该厂6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元;

  (2)该厂6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元;

  (3)该厂6月份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元;

  (4)该厂6月份应缴纳的房产税(  )元。

  【例3】某生产喷雾器的农机厂为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喷雾器,取得销售收入50万元(不含税),为农民修理喷雾器取得修理费收入10万元。当月购进零配件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3.4万元,已入库并经税务机关认证。则该厂应纳增值税( )元。

   4、视同销售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的内容

  (2)视同销售行为的税收政策-确认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3)注意的几点问题:

  第一,增值税项目的确定,即视同销售计算出的应交税金,应作为“销项税额”处理。

  第二,销项税额的计算,即视同销售行为的价格(税基)如何确定,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或售价明显偏低)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

  ★非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0%)

  ★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①=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②=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举例

  【例1】下列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例2】下列属于增值税不予抵扣项目的是(  )。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取得的手续费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某企业将自产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赠与贫困地区居民

  【例3】某工业企业6月份以自己生产的产品向投资人分配利润,产品的成本为50万元,法定成本利润率为10%(该产品的实际成本利润率为12%),当月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为80万元(不含税),当年5月份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不含税),该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则:

  (1)该企业增值税计税依据为(  )万元;

  (2)该企业当期确认的销项税额(  )万元。

  【例4】甲企业(一般纳税人)8月份将自产的新产品赠与乙企业(一般纳税人),该批产品成本为100万元,无同类货物销售价格。乙企业当月从甲企业取得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9月份认证通过,从丙运输公司取得运输发票,标明运费的金额为2万元、装卸保险费等杂费0.1万元,并于8月份认证通过。该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
  
   (1)甲企业8月份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2)乙企业8月份应确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万元;

  (3)丙公司8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万元。

  【例5】将【例4】中产品改为化妆品,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30%。则:

  (1)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万元;

  (2)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万元。

 参考答案:

  ※方法一:

  销项税额=100×(1+5%)÷(130%)×17%=25.5(万元)

  消费税= 100×(1+5%)÷(130%)×30%=45(万元)

  ※方法二:

  消费税= 100×(1+5%)÷(130%)×30%=45(万元)

  销项税额=[100×(1+5%)+45]×17%=25.5(万元)

  5、折扣

  (1)折扣的内容

  ○商业折扣(税法称“折扣销售”)

  ○现金折扣(税法称“销售折扣”)

  (2)折扣的税收政策
  
   ①商业折扣:如果原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净额计税;如果原销售额与折扣额分开发票,一律以原销售额计税。

  (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政策一致)
  
   ②现金折扣:一律以原销售额计税。

  (注:增值税、营业税以原销售额计税;现金折扣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举例 

  【例1】某电视机厂在“五一”期间销售彩电实行不同方式的让利优惠,销售21CM彩电不含税价为200万元,按八折收取了价款并在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34CM彩电不含税价100万元,由于购货方提前付款,实际收取85万元。则该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4.2)万元。

  【例2】某电器厂以出厂价销售给某专业商店电机20台,每台0.65万元(不含税),因该商店提前付款,电器厂决定给予5%的销售折扣。则该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21)万元。

  【例3】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营家电产品的生产销售。为扩大本厂产品销售,7月份该企业采取折扣率为20%的折扣销售方式销售产品,取得销售收入120万元(不含税收入),其销货发票上未注明折扣额。则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

  6、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1)销售折让与销售退回折让的税收政策

  税法规定:可按折让或退回后的净额计税

  (2)举例

  【例1】某工业企业3月份赊销其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价税合计金额为117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

  当年5月份,由于部分货物质量与合同不符,该企业收到购货方退回的产品若干,价值为23400元(含税价),根据证明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余款收回。

  3月份销项税额=11.7÷(1+17%)×17%=1.7(万元)

  5月份销项税额=2.34÷(1+17%)×17%=0.34(万元)(红字,冲减当月销项税额)

  7、以物易物销售方式

  (1)适用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是: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2)举例

  【例1】A企业10月份以其生产的A产品与B企业生产的B产品兑换,双方交易的价值均为23.4万元(含税价),A产品的成本为18万元,B产品的成本为15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双方互开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均未验收入库但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则:

  (1)A企业当期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2)A企业当期确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3)A企业当期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例2】地处市区的某酒厂8月份将生产的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20%)4吨与粮站(换取的酒给职工发放福利)的高粱兑换,双方交易的价值为23.4万元(含税价),粮食白酒的成本为8万元,高粱的成本为15万元,并互开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验收入库但未到税务机关认证。则:

  (1)酒厂当期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2)酒厂当期确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3)酒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4)酒厂当期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5)酒厂当期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  )万元;

  (6)酒厂当期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8、以旧换新销售方式

  (1)税收政策

  ①一般政策: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并计算纳税;

  ②特殊政策:对于金银首饰的以旧换新,则按照实际收取的款项还原计算缴纳增值税(17%、4%)、消费税(5%)。

  (2)举例

  【例1】某电器设备厂(一般纳税人)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给用户电机4台,开出普通发票,金额为2.52万元(已扣除收购旧货的成本0.28万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金额2.52元。则:

  当期销项税额=(2.52+0.28)÷(1+17%)×17%=0.41(万元)

  【例2】某金店(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一条,新项链对外销售价格5000元,旧项链作价3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差价现金2000元。则:

  (1)计税销售额= 2000÷(1+17%)=1709.40(元)

  (2)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1709.40×17%=290.60(元)

  (3)应缴纳的消费税= 1709.40×5%=85.47(元)

  【例3】某商店(小规模纳税人)2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彩电,开出普通发票38张,收到货款80000元,并注明已扣除旧货折价30000元,则该商店当月应纳的增值税为( )元。

  9、还本销售

  (1)税收政策:应按原销售额计税,还本支出不得扣除。

  (2)举例

  【例1】某钢琴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钢琴,开出了普通发票20张,共收取货款25万元。企业扣除还本准备金后按规定23万元做销售处理。则:

  (1)该厂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

  (2)该厂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10、预收方式销售

  (1)适用的税收政策

  ①一般政策:企业采用预收方式销货,一般情况下应在发货时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包括消费税);

  ②特殊政策:对于企业采用预收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在预收时计算缴纳营业税(包括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2)举例

  【例1】某机械厂(地处市区,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方式销售其生产的车床,当年4月份预收款30万元,当年7月份发货并开出普通发票,金额为23.4万元,制造成本为12万元,余款退回。

  另外,该厂销售其一处闲置的自建仓库,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60万元,作价120万元,由该厂负担的清理费用2万元,8月份预收30%,当年9月份办妥转让手续并收回余款。则:
  
   (1)当年4月份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2)当年7月份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3)当年8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万元;

  (4)当年9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万元;

  (5)当年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万元;

  (6)该厂本年度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11、分期收款销售方式

  (1)税收政策

  税法规定,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销项税额。对此,企业应分期开票,分期确认收入,分期确认销项税额。

  (2)举例

  【例1】某企业某年3月1日销售一项价值较大的产品,价值100万元(不含税),按合同规定,分5个月并于每月20日收款,每期收取全部款项的20%,该种产品的成本为7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每月(3~7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100×20%×17%=3.4(万元)

  12、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

  (1)税收政策

  ①一般政策: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以12个月为限)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纳税。

  ②特殊政策: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纳税。

  (2)举例

  【例1】某企业2006年3月10日收取出租包装物押金23400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2007年3月20日,经清理,将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23400元予以没收,所包装货物为非应税消费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①2006年3月10日收取押金时不纳税

  ②2007年3月20日逾期应纳税:销项税额=3400元

  【例2】某酒厂(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自产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20吨,每吨不含税价4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合同约定3个月内返还。

  当月销售啤酒50吨,每吨不含税价0.28万元,共收取包装物押金3万元,合同约定4个月内返还。则:
  
   (1)该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万元;

  (2)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万元。

  【例3】对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是(  )。(单选题)

  A.单独记账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B.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C.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D.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其他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例4】下列包装物押金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盛装盐酸的坛子,单独收取包装物押金,6个月后坛子收回,押金返还

  B.盛装硫酸的工业专用容器,单独收取包装物押金,14个月后容器收回,押金返还

  C.白酒专用的瓶子,单独收取包装物押金,2个月后瓶子收回,押金返还

  D.盛装盐酸的工业专用容器,单独收取包装物押金不再退还

  13、委托加工业务
  
   (1)委托加工的界定

  (2)加工环节的涉税政策

  ①委托加工非应税消费品:加工环节涉及增值税
  
   A.计算:增值税=(加工费+代垫的辅料成本)×增值税税率
  
   B.政策:委托方应确认为“进项税额”,受托方应确认为“销项税额”。

  ②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环节要涉及增值税、消费税
  
   A.加工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同①,与消费税无关。
  
   B.加工环节的消费税的计算:

  第一,消费税的计算顺序与方法: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第二,征收方法:一般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纳税地点为受托方所在地。
  
   C.特例:

  但对于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税法规定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其消费税应按对外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地点为委托方所在地。

  (3)委托方支付消费税的税务处理
  
   ①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其加工环节支付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的借方核算。

  ②但对于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其已纳消费税款(仅限于税法中规定的11种情况),其加工环节支付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的借方核算。

  (4)举例

  【例1】A企业(一般纳税人)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6月6日发出棒料1吨,委托B企业加工成某种锻件100件,委托材料实际成本4000元(计划成本38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340元、代垫辅料117元(均为含税价),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通过,支付给小型运输公司运费200元(取得货运定额发票若干)。6月18日加工完入库(委托加工材料的计划成本6000元)。6月26日将该种锻件用于本企业的基建工程,无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则:
  
   (1)A企业6月份应确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元;

  (2)A企业6月份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元;

  (3)A企业6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元。

  【例2】某摩托车厂委托某橡胶厂加工摩托轮胎500套,该摩托车厂提供橡胶5000公斤,单位成本12元,该橡胶厂加工一套轮胎耗料10公斤,每套加工费10元(不含税),每套代垫辅料10元(不含税),取得的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到税务机关认证。则:
  
   (1)摩托车厂:
  
   进项税额=0(元)
  
   应交消费税=(10×12+10+10)×500÷(13%)×3%=2164.95(元)
  
   (2)橡胶厂:
  
   销项税额=1700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2164.95元

  【例3】某汽车轮胎股份公司5月份向外销售轮胎(消费税税率3%)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17万元。当月,还接受某汽车厂委托加工特制轮胎一批,委托方提供材料30万元,开具的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15万元,没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则:
  
   (1)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2)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3)该公司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例4】某卷烟厂委托个体户李某加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发出烟叶成本为20000元,支付加工费1060元(含税价),取得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通过认证。李某处同类烟丝销售价格为32000元,该卷烟厂收回后直接出售取得含税收入35100元。则:

  (1)该卷烟厂应缴纳增值税为(  )元;

  (2)该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元。

  【例5】某化妆品厂5月份委托加工化妆品一批,委托加工材料27万元(实际耗用26万元),支付加工费14万元(不含税),取得的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认证。查知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该化妆品厂当月加工并收回化妆品10吨,其中4吨直接销售,销售价格为351万元(含税价);另外6吨中当月生产领用2吨连续生产另一种化妆品,当月销售该化妆品,销售价格为234万元(含税价)。则:
  
   (1)该化妆品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2)该化妆品厂当月实际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参考答案:
  
   (1)增值税的计算:
  
   进项税额=14×17%=2.38(万元)
  
   销项税额=(351+234)÷(1+17%)×17%=85(万元)
  
   应纳的增值税=85-2.38=82.62(万元)  
  
   (2)消费税的计算:
  
   当月应抵扣的消费税税款=17.14÷10×2=3.428(万元)

  当月应纳消费税=200×30%=60(万元)

  当月实际申报缴纳消费税=60-3.428=56.572(万元)  

  14、企业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税收政策

  ①企业转让不动产,应计算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注1:一般情况下,应按照销售收入的全额缴纳5%的营业税。

  注2:特殊情况下,对于购置的或抵债回来的不动产,销售时可以按照买卖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不动产外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游艇、摩托车、机动车、机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③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一律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举例

  【例1】某企业6月份出售一辆自用的捷达轿车,原值234000元,已提折旧100000元,销售款共计140000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清理完毕。则:

  (1)该企业当月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2)该业务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填制方法。

  【例2】某企业6月份出售一台闲置的机器设备,原值60000元,已提折旧5000元,售价62400元,存入银行,清理完毕。则:

  (1)该企业当月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2)该业务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填制方法。

  【例3】李某为个体经营者,5月份将其经营使用过的1辆摩托车卖给朋友,计收入2000元,原值共计5000元;将使用过的卡车一辆卖给某单位,售价共计90000元,原值85000元。则李某应纳增值税为( )元。

  二、当期进项税额的确定

  (一)当期:税务机关给纳税人确定的纳税期限

  (二)需要依据: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关税完税凭证;

  3、普通发票:仅限于3种情况:

  (1)运费:进项税额=(运费+建设基金)×7%;;定额发票;国际货运发票

  (2)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3)废旧物资:进项税额=买价×10%

  【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凭据中,(  )可据以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准予抵扣。

  A.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

  B.购进固定资产支付运费取得的普通发票

  C.进口生产设备取得的关税完税凭证

  D.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免税药品

  E.税务所代开的加盖纳税人发票专用章的专用发票

  (三)抵扣时间:

  1、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

  开票之日起90日到税务机关认证,当月认证通过,当月必须抵扣。否则一律不得抵扣。

  2、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输发票

  开票之日起90日到税务机关认证,当月认证通过,当月必须抵扣。否则一律不得抵扣。

  3、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关税完税凭证
  
   开票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
  
   4、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废旧物资发票
  
   开票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

  (四)确认方法

  1、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进口业务

  (1)税收政策

  ①进口非应税消费品--涉及关税、增值税
 
   其计算顺序是: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增值税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注意判断)

  =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②进口应税消费品(卷烟除外)--涉及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其计算顺序是: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增值税 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①=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②=(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③进口卷烟--涉及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参见教材

  (2)举例

  【例1】某机械厂从国外进口特种钢一批,到岸价1000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10%,取得关税完税凭证,运回验收入库。

  关税=1000000×10%=100000(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00+100000)×17%=187000 (元)

  【例2】假设上述【例1】中进口的特种钢改为进口小轿车自用,其他条件不变。

  关税=1000000×10%=100000(元)

  增值税(不予抵扣)=(1000000+100000)÷(1-5%)×17%=196842(元)

  消费税=(1000000+100000)÷(1-5%)×5%=57895(元)

  【例3】某进出口公司(地处市区)9月份从国外进口卷烟250万标准条,国外成交价7000万元,运抵我国口岸以前支付的运保佣计300万元,在境内运输支付运杂费60万元(取得的运输发票,其中运费20万元),关税税率100%,取得关税完税凭证,当月运回验收入库,于当年10月份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
  
   该公司当年10月份销售进口卷烟一批,取得的不含税收入3000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公司9月份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该公司9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该公司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该公司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1)关税完税价总额=70000000+3000000=73000000(元)
 
   每标准条关税完税价=73000000÷2500000=29.2(元)

  (2)应缴纳关税总额=73000000×100%=73000000(元)

  每标准条应缴纳关税=73000000÷2500000=29.2(元)

  (3)确定每标准条进口卷烟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的价格=(29.2+29.2+0.6)÷(1-30%)=84.29(元)。大于50元,适用比例税率45%

  (4)进口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定额税=10000×150=1500000(元)

  (5)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73000000+73000000+1500000)÷(1-45%)=268181818.18(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从价税=268181818.18×45%=120681818.18(元)

  (6)应缴纳的消费税=1500000+120681818.18=122181818.18(元)

  (7)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68181818.18×17%=45590909.09(元)

  (8)支付境内运费确认的进项税额=200000×7%=14000(元)

  (9)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300000000×17%-45590909.09-14000=5395090.91(元)

  3、普通发票 

  【例1】某机械厂从废品回收站购入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00元,已入库。
 
   当期进项税额=5000×10%=500(元)

  【例2】某电视机厂8月份发货给外省分支机构200台电视机,用于销售,不含税单价5000元,并支付发货运费等费用10000元,其中,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6000元,建设基金1000元,装卸费1300元,保险费800元,保管费900元。则该企业应纳的增值税为( )元。

  当期销项税额=200×5000×17%=170000(元)

  当期进项税额=(6000+1000)×7%=490(元)

  应纳增值税=170000-490=169510(元)

  【例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某农场购进小麦一批,收购价格为10000元,验收入库后,因管理人员保管不善损失1/4,则该项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关于“运费”的归纳:

  1、A企业(一般纳税人)购买B企业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给C企业运费取得运输发票;

  2、A企业销售货物给B企业(一般纳税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给C企业运费取得运输发票;

  3、A企业销售货物给B企业(一般纳税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为B企业代垫运费(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委托C企业运输;

  4、A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B企业并负责运输,收取B企业货款和运费;(混合销售行为)

  5、A企业销售货物给B企业(一般纳税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货款;为C企业提供运输业务,收取运费;(兼营行为) 

  三、不予抵扣项目

  (一)内容

  (二)举例

  【例1】某企业4月份购入传真机一部(自用),使用年限超过两年,取得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100元,税额357元,以转账支票付讫,已安装使用。

  当月进项税额=0

  【例2】某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纳税人)5月份购入生产用设备10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58.5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以银行存款支付,运回等待安装。
  
   安装过程中领用生产用原材料2.93万元(其中运费为0.93万元),原材料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安装完毕投入使用。

  ★购进设备:

  进项税额=0

  ★领用生产用原材料:

  进项税额转出=2×17%+0.93÷(17%)×7%=0.34+0.07=0.41(万元)

  【例3】某酒厂(一般纳税人)8月由于水灾损失从某农场收购的玉米87万元;由于水灾损失自产白酒若干,其实际成本为3万元,成本扣除率为60%,税金扣除率为12%。

  ○损失玉米的增值税税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87÷(1-13%)×13%=13(万元)

  ○损失白酒的增值税税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3×60%×12%=0.216(万元)

  ○该酒厂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87+13)+(3+0.216)=103.216(万元)

  【例4】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117万元(含税,税率17%),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不含税),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6.8万元,当月通过认证。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例5】某商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3月份外购货物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8.5万元,当月认证通过;当月销售货物40万元(不含税)。

  当年4月份外购货物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3.4万元,当月认证通过;当月销售货物7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均为17%。

  则该商业企业当年4月份应纳增值税( )万元。

  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退税政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又免又退):适用范围为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特定出口货物: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只免不退):适用范围为

  (1)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企业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并持普通发票

  (3)外贸企业购进免税货物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不免不退):适用范围为

  (1)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非生产性企业、商贸企业
  
   二、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

  此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所有的①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②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

  ◎“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此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①直接出口或②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一)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

  1、计算步骤及方法

  (1)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即外销货物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剔:计算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会计上确认为“进项税额转出”)=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3)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

  (4)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①应纳税额为正数,表示上缴的增值税,不退税;

  ②应纳税额为负数,退税;

  (5)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注: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6)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留抵税额=0

  ②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举例

  【例1】某具有自营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位于城市市区,内资企业),该企业9月份外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61.76万元,进项税额10.5万元(当月认证通过),销售收入80万元(不含税),其中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出口货物取得人民币60万元。
  
   当年10月份出口销售额50万元人民币,境内销售额50万元,当月外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17.65万元,进项税额20万元(当月认证通过)。假设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13%。

  要求:计算该企业9月份、10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额以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参考答案:单位:万元

  ◎9月份:

  (1)出口时免税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17%-13%)=2.4

  (3)应纳增值税=20×17%-(10.5-2.4)=-4.7

  (4)免抵退税额=60×13%=7.8

  (5)退税:∵|-4.7|<7.8

        ∴应退税额=4.7万元

  (6)免抵税额=7.8-4.7=3.1(万元)

  (7)留抵税额=0

  (8)应缴纳的城建税=3.1×7%=0.217(万元)

   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3.1×3%=0.93(万元)

◎10月份:

  (1)出口时免税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17%-13%)=2

  (3)应纳增值税=50×17%-(20-2)=-9.5

  (4)免抵退税额=50×13%=6.5

  (5)退税:∵|-9.5|>6.5

        ∴应退税额=6.5万元

  (6)免抵税额=0

  (7)留抵税额=9.5-6.5=3(万元)

  (8)应缴纳的城建税=0(万元)

   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0(万元)

  【例2】将【例1】中9月份与10月份中数据对换。则9月份应退税额=6.5万元,10月份应退税额=7.7万元

  【例3】某具有自营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该企业9月份外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61.76万元,进项税额10.5万元(当月认证通过);外购用于出口产品的免税原材料10万元。当月销售收入80万元(不含税),其中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出口货物取得人民币60万元。
  
   当年10月份出口销售额50万元人民币,境内销售额50万元(不含税),当月外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17.65万元,进项税额20万元(当月认证通过);外购用于出口产品的免税原材料15万元。假设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13%。
要求:计算该企业9月份、10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额。

  参考答案:单位:万元

  ◎9月份:

  (1)出口时免税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17%-13%)-10 ×(17%-13%)=2

  (3)应纳增值税=20×17%-(10.5-2)=-5.1

  (4)免抵退税额=60×13%-10×13%=6.5

  (5)退税:∵|-5.1|<6.5

        ∴应退税额=5.1万元

  (6)免抵税额=6.5-5.1=1.4(万元)

  (7)留抵税额=0

  ◎10月份:

  (1)出口时免税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17%-13%)-15×(17%-13%)=1.4

  (3)应纳增值税=50×17%-(20-1.4)=-10.1

  (4)免抵退税额=50×13%-15×13%=4.55

  (5)退税:∵|-10.1|>4.55
     
        ∴应退税额=4.55万元

  (6)免抵税额=0

  (7)留抵税额=10.1-4.55=5.55(万元)

  (二)“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例4】某外贸企业3月份购进及出口情况如下:

  1.第一次购进电风扇500台,单价150元/台(不含税);第二次购进电风扇200台,单价148元/台(不含税,均已取得专用发票)。

  2.将二次外购的电风扇700台报关出口,离岸价20美元/台,此笔出口已收汇并做销售处理。(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8.30,退税率13%)。该笔出口业务应退增值税为(13598 )元。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

  【例1】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下列有关增值税纳税人报缴税款限期叙述√的是( )。

  A.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B.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5日内缴纳税款 

  C.进口货物,应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退税 

  D.以15日为一期纳税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

  【例1】按照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为固定业户,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其纳税地点应为( )。

  A.统一在总机构所在地纳税,分支机构不纳税

  B.只在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纳税,总机构不纳税

  C.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在各自所在地纳税

  D.经批准,可由总机构汇总在总机构所在地纳税,各分支机构不再纳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例1】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A.烟厂将香烟作为礼品无偿赠送某单位的有关人员

  B.轮胎厂将轮胎销售给汽车厂(一般纳税人)

  C.酒厂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白酒

  D.废品回收站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

  【例2】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是( )。

  A.销售免税货物  B.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C.销售不动产   D.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例3】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A.购货方购进免税药品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B.消费者个人购进电脑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C.销售报关出口货物

  D.境内易货贸易(以物易物)

  【例4】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规定,以货物发出当天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的结算方式包括( )。

  A.预收货款 B.委托银行收款 C.分期付款 D.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例5】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必须加盖的印章有(  )。

  A.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B.扣缴义务人财务专用章

  C.专用发票专用章  D.代开专用发票专用章 

  【典型例题分析】

  【例1】(计算题):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均为防伪税控专用发票,2004年5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23万元、3.91万元,另外支付运费(取得发票)3万元,已验收入库并于当月认证通过;

  (2)购进钢材20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已验收入库并于当月认证通过;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2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2.1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购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5)将本月外购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和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参考答案:

  (1)当期进项税额=3.91+3×7%+1.36+(42+2.1)×13%-1.36×2

  =3.91+0.21+1.36+5.732.72

  =8.49(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42×17%=7.14(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7.14-8.49-0.5=-1.85(万元)

  (4)期末留抵进项税额为1.85万元

  【例2】(综合题):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船纳税人,5月份购销业务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