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咨询有关生产环保节能建材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规定,根据中央关于采取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精神,对环保设备(产品)给予鼓励和扶持的政策。 (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凡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的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二)对企业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实行折旧政策。企业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经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实行加速折旧办法。 (三)对专门生产目录内设备(产品)的企业(分厂,车间),在符合独立核算,能独立计算盈亏的条件下,其年度净收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为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方向,国家经贸委将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中,重点鼓励开发,研制,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设备(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项目,将给予贴息支持或适当补助。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应优先选用符合要求的目录中的设备(产品)。 同时文件规定,环保产业设备(产品),包括水污染治理设备,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噪声控制设备,环保监测设备,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设备,环保材料与药剂等8类,共62项。
你单位生产的产品是否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中,请参阅《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因对你单位的情况不了解,具体事宜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