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国已对外签署了89个税收协定,另外,内地还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安排,全球范围内我国的税收协定网络已基本形成。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税收协定工作的重点在于防止国际偷漏税,以及为外来投资服务、为我国企业和个人“走出去”服务等。
税收协定是缔约国政府间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旨在促进缔约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人员交流。
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较多,尤其是与一些避税港国家或低税地区也签有税收协定,为跨国纳税人不恰当地进行国际税收筹划从而逃避税收义务提供了可乘之机。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将积极推动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谈判与协商,争取对有关税收协定进行修订,完善法律规定,堵塞协定漏洞。
此外,为防止国际偷漏税,国家税务总局在执行协定过程中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对不该享受协定待遇的非居民及不符合协定规定的所得项目不予执行协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