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0-06
 (一)自用房产审查要点
  审查房产的原值是否真实,有无少报、瞒报的现象。审查“固定资产”账簿中房屋的造价或原价是否真实、完整。同时,要注意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是否按规定增加其房屋原值,有无将其改建、扩建支出列作大修理范围处理的情况。审查纳税人“在建工程”明细账,看有无已完工交付使用的房产继续挂帐,未及时办理转账手续、少记房产原值的情况。必要时要深入实地查看,看企业是否有账外房产。
  (二)出租房产审查要点
  1、审查“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和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费用结算凭证,核实房产租金收入,有无出租房屋不申报纳税的问题。
  2、审查有无签订经营合同隐瞒租金收入,或以物抵租少报租金收入,或将房租收入计入营业收入未缴房产税的问题。
  3、审查有无出租使用房屋,或租用免税单位和个人私有房产的问题。
  (三)应纳税额审查要点
  1、审查征免界限的划分。
  2、审查房产税计算纳税的期限。
  3、审查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核实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的计算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