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领购使用、开具范围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1-14
 除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1)具有以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a.会计核算不健全
  b.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c.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d.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e.纳税人当月购买专用发票而未申报纳税的,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2)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注意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8种情形,会在多选题目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