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 辅导:股份有限公司(6)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8-23

  六、股东诉讼

  (一)公司决议瑕疵的诉讼

  1、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答案:BCD

  解析:(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肯定无效;(2)决议“内容” 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也可以不撤销。(2)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也可以不撤销。

  (二)股东直接诉讼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个别)“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股东代表(公司)诉讼

  1、先诉请求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犯错误:找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l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监事”犯错误: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l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代位诉讼

  (1)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l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外部人(公司以外的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l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情形有( )。

  A、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

  B、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C、监事会提起诉讼尚未被受理

  D、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