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财政管理体制
一、财政管理体制内容与类型
(一)掌握财政管理体制的含义
财政管理体制:国家管理和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责与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
狭义的财政管理体制是指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中心环节。
(二)掌握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
1.财政分配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目前我国的财政管理机构分为中央、省、市、县、乡五级。
2.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的划分
受益原则、效率原则、区域原则、技术原则
3.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
税种属性是决定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的主要标准。
遵循的原则:集权原则、效率原则、恰当原则、受益与负担对等原则,熟悉各个原则的具体含义
根据国际经验,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呈现的基本特征:收入结构与支出结构的非对称性安排——即收入结构划分以中央政府为主,支出结构划分则以地方政府为主。
4.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一项重要配套制度。
(三)财政管理体制的类型——熟悉两种模式
类型特征代表国家
(1)财政联邦制模式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地方上级财政与下级财政之间没有整体关系,政府间的财政联系主要依靠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来实现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墨西哥、印度等
(2)财政单一制模式财政大政方针和主要的规章制度由中央统一制定、安排,地方在中央决策和授权范围内对财政活动进行管理。财政单一制模式下,地方政府拥有的分权水平较低,自主性较小法国、英国、日本、韩国、意大利等
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一)了解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二)掌握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
(1)按照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事权,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
收入划分
(2)依据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
中央固定收入 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部门集中缴纳的收入、中央企业上缴利润等收入。
地方固定收入
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
资源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
近年来的改革完善
①证券交易印花税:现在中央分享97%;地方分享3%
②调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5%——8%——5%
③将新批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的部分收入上缴中央财政
④打破隶属关系,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
中央因改革所得税收入分享办法而增加的收入全部用于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⑤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的出口退税机制。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超基数部分现在中央、地方负担比例为92.5:7.5。
掌握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
(3)按统一比例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
1993年中央净上划收入全额返还地方。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1994年后上划中央的收入如果达不到1993年基数,相应扣减税收返还额。
(4)妥善处理原体制中央补助、地方上解以及有关结算事项。
(5)确立了新的预算编制和资金调度规则。
(三)了解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
(四)“十二五”规划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规定
(2)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调减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
(3)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
(4)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财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制度。
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一)财政转移支付及其特点
1.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
最早提出转移支付概念的是著名经济学家庇古。
建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为了解决地方政府收支不平衡的问题,以及因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引起的全国公共服务水平不均衡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
2.财政转移支付的特点
(1)完整性;(2)对称性;(3)科学性;(4)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5)法制性。
(二)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
1.财政转移支付分类——均衡拨款和专项拨款
专项转移支付严格限于中央委托事务、共同事权事务、效益外溢事务和符合中央政策导向事务
2.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分类
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组成(见下表)
3.税收返还制度
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
(1)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了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由地方统筹安排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等具体项目
(2)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需要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公共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