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最高最佳使用分析
房地产估价应当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进行估价。最有效使用是指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经充分合理论证,能使估价对象产生最高价值的使用。根据估价对象所处的地理位置、规模以及其设计方案,根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本估价报告中估价对象作为集酒店、写字间、商场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物业使用为其最高最佳使用。
五、估价方法选用
根据委托人的估价目的和要求,并根据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这一特点,本报告采用假设开发法与成本法进行评估。
六、估价测算过程
( 一 ) 假设开发法估价过程
具体技术思路为:在合理估计建设期的基础上,首先运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估算估价对象在未来建成状态的市场总值,扣减目前尚未投入的建安费,配套费以及管理费、销售税费等得出估价 对象目前状态下的市场价格。由于估价对象建筑面积及建设的项目规模较大,比较 XX 市相同规模物业的建设期以及定额规定的建设期,确定其开发期为 18 个月。本报告在测算中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将各期资金投入和销售收入折算为估价时点的现值,并基于如下假设进行折现:
所有投资均在各期期中一次性实现。销售收入在 2006 年 5 月 31 日一次性变现。报酬率确定为 7 . 55 % ( 详情见后 ) 。故本报告采用动态方式进行测算。
基本计算公式为:
P=P ` -(A+B+C 十 D)
其中 ( 以下各个项目费用均为折现值 ) :
P :估价对象目前状态价格
P `:项目全部建成后销售价格
A :续建成本
B :管理费用
C :销售税费
D :买方购买在建工程应负担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