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估师案例分析第一章冲刺内容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10-10

  第一章 房地产估价文书写作

  历年具体考试内容:

  2009年指错:

  1.致委托人函中缺估价对象的详细说明

  2.致委托人函中缺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

  3.致委托人函中缺估价对象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和抵押价值的说明(或者说给出了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但没有给出抵押价值)

  4.估价对象权利状况描述不全,未交待是否有共有权人,是否设立抵押权,缺房屋所有权情况说明

  5.估价对象中土地使用权出让起始年份未说明或介绍

  6.估价对象中缺区位状况说明或介绍。

  7.估价对象缺现状使用状况说明,如是否有出租情形、各层使用状况(含地下三层)等。

  8.估价依据中缺《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

  9.估价原则缺谨慎原则

  10.估价报告中缺变现能力分析

  2008年指错:

  1.估价原则不必考虑谨慎原则;

  2.估价报告有效期表述不正确;

  3.缺少权益(土地权益)状况因素说明与调整;

  4.估价结果的表述,估价技术报告与估价结果报告不一致

  2008年改错:

  1.价格定义错,应为估价对象的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包含建筑物装修部分的价值

  2.估价时点错,应为2008年8月30日

  3.估价依据缺指导意见(即缺《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4.估价方法错,应改为或增加:由于估价对象为收益性的房地产,附近地区房地产租赁活跃,故可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2007年指错:

  1.致委托人函中缺少估价目的。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缺少参加实地勘察的估价人员姓名。

  3.结果报告中区位状况缺少交通条件、朝向等介绍。

  4.结果报告中土地状况缺少土地使用年限、建筑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地率等指标。

  5.结果报告中权益状况没有交代房屋共有权人及《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人。

  6.未考虑抵押情况对价值的影响。

  7.他项权利日期不够具体。

  8.结果报告中估价目的叙述不清。

  9.没有说明估价方法选用理由。

  10. 附件缺少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

  11.附件缺少估价对象内部照片。

  12.附件缺少他项权利证明。

  2006年指错:

  1.致委托方函缺估价时点。

  2.致委托方函缺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

  3.结果报告中土地实物状况描述缺少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

  4.结果报告估价方法中缺估价方法定义(或各种方法未做说明)。

  5.结果报告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关于不负任何责任的表达错误。

  2005年指错:

  1.结果报告缺估价原则;

  2.结果报告中缺少估价方法定义;

  3.技术报告缺市场背景分析;

  4.估价结果的确定过程缺少必要的综合考虑,或理由不充分;

  5.估价结果缺少单价。

  2004年指错:

  1.致委托人函中没有说明估价时点;

  2.致委托人函中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3.估价方法中未说明计算方法的定义;

  4.估价报告不完整,缺少附件。

  2003年指错:

  1.估价时间用语错误,应为估价时点;

  2.缺少估价原则;

  3.估价方法中缺少选用的估价方法的定义;

  4.未说明估价结果确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