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估价对象描述不清晰
1)土地权益方面
①土地使用权人交代不清;
②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与划拨;集体所有与全民所有;长期用地与临时用地)交代不清;
③土地使用年限交代不清;
④土地规划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交代不清;
⑤土地使用权证交代不清;
⑥对共有产权或部分产权交代不清。
2)土地实物方面
①土地“生熟”程度交代不清;
②土地价格类型(商业、工业或住宅用地及几类用地)交代不清;
③土地现实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交代不清。
④土地面积、形状等交代不清;
⑤土地的四至交代不清;
⑥土地的地势、地质状况等交代不清。
3)建筑物方面
①房屋所有权证及权属交代不清(特别是抵押估价);
②房屋用途交代不清;
③建筑物结构交代不清;
④房屋建成年代交代不清;
⑤房屋状态交代不清楚(如在建工程的进度、期房、现房);
⑥房屋装修(主要是经营性房地产宾馆、酒店等)交代不清;
⑦房屋总高度、总层数及位于第几层等交代不清;
⑧不正常的层高与跨度、宽深比等交代不清;
⑨面积前后不符,分部之和不等于总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