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为了保险目的进行的房地产估价,其价格内涵将不包括
土地的价值,因为保险估价的价值主体(保险公司)所关心的仅是房
屋的价格,在出险时土地是不会受到损失的。
㈢ 确定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时要充分了解估价时点
确定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就是要确定房地产价格的内涵和价格
形成过程,而房地产价格内涵与价格形成过程都与估价时点密切相
关。
关于估价技术路线与估价时点的关系,详见本节“四、㈣房地
产估价技术路线与估价时点原则“。
下面我们再从一个考试题来看房地产的估价基本事项与房地产
价格内涵和价格形成过程以及与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之间的相互关
系。
「例1-1」 甲方(开发公司)于1993年7月委托乙方(建筑公
司)建设两幢(分别称为A座和B座)8层共5000㎡的商品房,至
1993年12月止甲方共支付乙方工程款1500万元,此时A座建至
四层,B座建至五层,工程到此停工,甲、乙双方此后为工程款发
生纠纷,甲方认为工程款实际发生1400万元,乙方尚应返还100
万元;乙方则认为工程款实际发生1580万元,甲方尚应再付80
万元。双方争执不下,至1995年7月甲方向法院起诉,法院委托
估价机构对甲方实际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进行评估。
⑴ 确定评估结论的依据应该是:
A. 以1500万元作为估价值
B. 以(1400+1580)/2=1490万元作为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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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以1993年7至12月的预算定额、材差等资料为依据,按
两幢商品房到停工之日止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估价值
D. 以1995年7月的预算定额、材差等资料为依据,按两幢
商品房到停工之日止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估价值
⑵ 如果该开发公司拥有全部合法开发手续,欲将整体项目转
让,估价时点应确定为:
A. 1993年12月
B. 1995年7月
C. 项目转让日期
D. 项目建成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