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4」
××市某饭店房地产抵押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致委托人函
××市××饭店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贵公司提供的位于××市××区××
大街10号的某饭店整体房地产(以下简称估价对象)的现时市场价
格进行了估价。
估价对象:××市××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所属的
47
位于××市××区××大街10号的某饭店整体房地产,其总建筑
面积49977.62㎡,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8048.23㎡.估价
对象仅包括现状房地产本身,不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厨房设备、
洗衣机、康乐中心等的可移动商业设备价值以及客房中由委托人配
备的家具、可移动的电器、设备等。
估价目的:为委托人以估价对象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提供抵押物市场价值参考。
估价时点:估价对象的价格为2002年12月1日的公开市场
价格。
估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1999);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建设部、国土
资源部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
政策文件;委托人提供的有关部门资料;我公司所掌握的××市房
地产市场的有关资料及估价人员实地查勘、调查所获取的资料。
估价结果: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
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
格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估价对象×饭店房地产:建筑面积
49977.62㎡,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8048.23㎡,在2002年12
月1日的客观市场价值(价格)为70894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零
捌佰玖拾肆万元整),约折合单位建筑面积价格14185元/㎡(大写:
人民币壹万肆仟壹佰捌拾伍元整)。见表2-18.
估 价 结 果 表2-18
估价对象
总价格(万元人民币)
单位价格(元/㎡)
总计
70894
14185
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自本报告出具之日起1年。
此致
××××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