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辅导:实物期权理论的研究与发展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1-10

    实物期权从提出开始,人们发现它在应用与项目投资决策中具有传统的DCF法不可比拟的优点。随着期权定价理论的发展,尤其是B-S公式的提出,实物期权理论在投资决策、价值评估中得到愈来愈广泛的应用。如此相反的是,传统的DCF法的缺陷却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投资者的责难,而其缺陷却恰恰是实物期权法所能避免的。可以说,实物期权法是在对传统DCF法的反思、批判和修正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早期的实物期权的应用主要在自然资源的价值评估方面,主要研究者有Pindyck(1980)、Brennan、Sehwaaz(1985)、Paddock (1988)、Morck(1989)、Tregiorgis(1990)和Kemna(1993)等人;在土地开发的实物期权方面,主要的研究者有Titman (1985)、Quigg(1993)、Capozza&Sick(1994)、Capozza&Li(1994, 2001)和William(1997);在R&D项目的实物期权研究方面,主要的研究者有 Coperland&Weiner(1990)、Hamilton&Mitchell(1990)、Morris& Teisberg&Kolbe(1991)、Nichols(1994)、Newton&Pearson(1994)、 Faulkner(1996)、Pennings&Lint(1997,1998)、Perlitx&Peske &Schrank(1998);在战略决策的实物期权研究方面, 主要的研究者有 Roberts&Weitzman(1981)、Baldwin(1982)、Kester(1984)、Kulatila- ka&Marks(1988)、Smit&Ankum(1993)、Kulatilaka&Perotti(1998)和 Luehrman(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