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 以企业为基础的投资定义是:
一个国家的实体企业为了获得持续性收益,在另一个国家内建立一个实体企业。前者的实体称为直接投资者,后者的实体称为直接投资企业。持续性收益是指投资者与所投资的企业之间存在一种长期关系,且投资者对所投资的企业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直接投资不仅包括建立并形成投资者与所投资企业之间关系的最初交易,也包括两者之间所有的后续交易以及投资实体内各分支机构之间的交易。
⑶ 以交易为基础的投资定义
强调投资过程中资本和相关资产的跨国界流动,这种跨国界的交易是在一种对外新建或者收购投资过程中进行的。这种方式的投资定义最初使用于双边和区域投资协定中,主要考虑涉及影响资本流动的东道国政策,而不是针对投资来定义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是使用这种"投资"定义统计国际收支平衡。
㈡ 投资的分类
从总体上来说,投资分为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指用于构建新的固定资产(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市政工程等)或更新改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投资。流动资产投资是指企业用于购买、储存劳动对象以及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在产品、产成品等周转资金的投资。根据不同的目的和管理的需要,中固定资产投资
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⑴ 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分类,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国有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城镇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农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
⑵ 按投资主体的经济类型不同,投资可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
⑶ 按资金来源的不同,投资可分为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投资等。
⑷ 按固定资产投资的使用构成,投资可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和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投资。
㈢ 投资的特性
⑴ 投资是一种有目的的经济行为,是现在支出一定价值的经济活动。从静态的角度来说,投资是现在垫支一定量的资金;从动态的角度来说,投资则是为了获得未来的报酬而采取的经济行为。
⑵ 投资具有时间性。即投入的价值或牺牲的消费是现在的,而获得的价值或消费是将来的,也就是说,从现在支出到将来获得报酬,在时间上总要经过一定的间隔。这表明,投资是一个行为过程。一般来说,这个过程越长,未来报酬的获得越不稳定,风险就越大。
⑶ 投资的目的在于得到报酬(即收益)。投资活动是以牺牲现在价值为手段,以赚取未来价值为目标。未来价值超过现在价值,投资者方能得到正报酬。投资的报酬可以是各种形式的收入,如利润、利息、股息,可以是价格变动的资本利得,也可以是本金的增值,还可以是各种财富的保值或权利的获得。
⑷ 投资具有风险性,即不稳定性。现在投入的价值是确定的,而未来可能获得的收益是不确定的,这种收益的不确定性即为投资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