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 按存量增量细分
通常将房地产市场划分为三级市场: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二级市场(土地转让、新建商品房租售市场)、三级市场(存
量房地产交易市场)。而更加清晰的划分是按照增量存量的方式,将土地划分为一级土地市场和二级土地市场,将房屋划分为一级房屋
市场(增量市场或一手房市场)和二级房屋市场(存量市场或二手房市场)。房地产增量和存量市场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存量市场的活跃,不仅有利于存量房地产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且由于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过滤"现象,能促进增量市场的发展。
㈣ 按交易形式细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租赁和房地产抵押。由于同一时期、同
一地域范围内某种特定类型房地产的不同交易形式,均有其明显的特殊性,因此依不同房地产交易形式对市场进行划分就成为必然。
土地的交易包括土地买卖、租赁和抵押等子市场,由于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因此土地的交易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新建
成的房地产产品交易,存在着销售(含预售)、租赁(含预租)和抵押等子市场;面向存量房屋的交易,则存在着租赁、转让、抵押、保险等子市场。
㈤ 按目标市场细分
从市场营销的角度出发,可以将房地产市场按照市场营销过程中的目标市场,来细分房地产市场。通常情况下,可以将某种物业
类型按其建造标准或价格水平,细分为低档、中低档、中档、中高档和高档物业市场,例如甲级写字楼市场、高档住宅市场、普通住
宅市场等;也可以按照目标市场的群体特征进行细分,例如,老年住宅市场、青年公寓市场等。
上述的五种划分方法是相互独立的,不同的市场参与者通常关注不同的子市场。根据研究或投资决策的需要,可以将五种划分方
式叠加在一起,得到更细的子市场。如北京市写字楼出售市场、深圳罗湖土地拍卖市场、南京市二手房转让市场、上海市甲级写字楼租赁市场
等三、房地产市场指标
反映和描述房地产市场状况的指标,包括供给指标、需求指标
和市场交易指标三种类型。
㈠ 供给指标
⑴ 存量(Stock,St),指报告期期末(如第t年或半年、季度、月,下同)已占用和空置的物业空间总量,单位为建筑面积或套数;
在数值上,报告期存量=上期存量+报告期新竣工量-报告期灭失量(ttttNCSSδ。+=.1)可按物业类型分别统计。
⑵ 新竣工量(New Completions,NCt),指报告期内新竣工房屋的数量,单位为建筑面积或套数,可按物业类型分别统计。中
国竣工量统计指标是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入住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
收标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⑶ 灭失量(δt),指房屋存量在报告期内由于各种原因(毁损、拆迁等)灭失掉的部分。
⑷ 空置量(VCt),指报告期期末房屋存量中没有被占用的部分。中国目前空置量的统计是不完整的,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
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
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⑸ 空置率(VRt)指报告期期末空置房屋占同期房屋存量的比例,VRt=VCt/St.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房屋的类型特征和空
置特征分别进行统计,包括不同类型房屋空置率、新竣工房屋空置率、出租房屋空置率、自用房屋空置率等。
⑹ 可供租售量(Houses for Sale/Rental,HSRt)指报告期可供销售或出租房屋的数量,单位为建筑面积或套数。可供租售量=
上期可供租售数量-上期吸纳量+本期新竣工量(HSRt=HSRt-1-AV t-1+NCt);实际统计过程中,可按销售或出租、存量房屋和新
建房屋、不同物业类型等分别统计。因为并非所有的空置房屋都在等待出售或出租,所以某时点的空置量通常大于该时点可供租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