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估师考试经营与管理第三章知识点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10-10

  18.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要求

  由承包商向开发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开发商进行初步检查,由监理工程师列出需要修补的质量缺陷清单,由承包商落实修复

  开发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商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竣工验收的依据

  经过审批的项目建议书

  年度开工计划

  施工图纸和说明文件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文件

  现行施工技术规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合同中有关竣工验收条款

  19.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三阶段)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综合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

  开发商应当自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备案

  备案的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各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两书等其它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20. 竣工结算

  承包商向开发商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

  开发商在1个月内予以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开发商确认报告的,应通知经办银行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承包商在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半个月内交会工程

  21.编制竣工档案

  技术资料

  前期工作资料

  土建资料

  安装方面资料

  竣工图

  按施工图无任何变动的,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结构形式改变、平面改变等重大改变,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隐蔽工程要绘制竣工图

  竣工图应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任意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