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权、通风权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解析:将阳光权、通风权、采光权等写入物权法,是将公民权利进一步细化.此前有过很多类似案例。例如,两幢房子之间间距狭窄,前幢大楼在屋顶树起大广告牌,影响到了另一幢房子的阳光照射。这时,居民可到法院诉讼,要求前幢大楼拆除广告牌等。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建筑物确实妨碍了相邻建筑物的这几项权利,就可以要求合法维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仍未放开
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解析: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物权法坚持了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国家目前的政策。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全面建立。农民一户只有一处宅基地,这一点与城市居民是不同的。农民一旦失去住房及其宅基地,将会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影响社会稳定。
三人合伙买车,两人同意即可转卖
法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析: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共同共有没有明确的份额,多数存在夫妻等家庭关系中,对于共同共有的处分,就要求全体权利人都同意,而此次规定,按份共有的话,如果要处分,只要2/3以上的权利人同意就可以了。
如三兄弟合买一辆出租车,每人出资1/3,老三开车出了事故后,哥哥们打算把车子转租给别人开,但老三不同意。按照以前,这种情况就不能转租了,但现在只要两个哥哥都同意,车子就可以转租。这一规定,可以适用于按份共有的其他财产。
分割共同财产,损失风险可分摊
法律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解析:没有共有物权收益、处分的表决权制度,很容易造成共有物的处分、修缮都相互扯皮,造成了废置、浪费的情况。如对一幅画分割,不可能一撕两半,只能一方得画,另一方得钱,或者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的钱按照比例分割。
一旦有人分割后拿到的物品是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比如三家企业共同买了一块地,分割为三块后,其中一块地在打算建造房屋时,发现地下有一个废弃的防空洞,那就要花钱填补这个洞,而这笔费用是可以要求其他两家企业一起分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