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的住房置业担保,是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的一种补充。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未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除了住房置业担保外,还有抵押、质押及其他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
二是它是特定的专业性担保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以区别其他形式住房保证担保行为。《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对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有严格的设立程序和设立条件,对担保机构的业务管理也有具体规定。
三是它规定了保证方式和反担保方式,住房置业担保提供的保证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依照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律规定,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同时要求借款人应当将其本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房屋依法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担保公司有权就代为清偿的部分向借款人进行追偿,并要求行使房屋抵押权,处置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