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风险主要是估价结果与房地产真实价值偏差的程度及发生较大偏差的可能性。这种偏差,即风险的发生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估价机构和人员。估价机构和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技术水平不高、缺乏执业道德等都会造成评估值与房地产真实价值的偏离,给经济活动主体以及未来的社会经济稳定埋下定时炸弹。
2)经济活动主体。经济活动主体包括经济活动中涉及的利益各方,如土地出让中的国家、土地使用者;房地产交易活动中交易各方;房地产抵押活动中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等等。
3)估价技术。在实践中采用的估价方法都是世界通行的成熟估价方法,但是在具体估价过程中。估价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参数的获取能力不同,在技术运用上存在或多或少的不确定性,特别是许多因素判定都要靠估价师的主观判断能力更是如此。因此,估价技术也是一个风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