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起来,从实物角度来看的现实中的房地产估价对象有下列几种:
(1)空地;
(2)有建筑物(包括尚未建成的建筑物)的土地;
(3)地上建筑物;
(4)土地与建筑物(已建成的建筑物)的合成体;
(5)在建工程(土地与尚未建成的建筑物的合成体);
(6)未来状况下的房地产;
(7)已经消失的房地产;
(8)现在状况下的房地产与过去状况下的房地产的差异部分,如后来增加的装修;
(9)房地产的局部,如某幢公寓中的某套房;
(10)包含有其他资产的房地产;
(11)作为企业整体的一部分的房地产。
(五)房地产的其他名称
1、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及台湾地区将房地产称为不动产;
2、中国香港地区通常使用“物业”来代替房地产。
(六)本书对房地产的用词
为了避免引起歧义,我们主要使用“房地产”、“房地”、“土地”和“建筑物”几个关键词,
其含义分别如下:
1.“房地产”:可指土地,也可指建筑物,还可指土地与建筑物的合成体,即它可能为土地,也可能为建筑物,还可能为土地与建筑物的合成体。
2.“房地”:专指土地与建筑物的合成体,如说房地价格时,此价格既包含土地的价格,也包含地上建筑物的价格。
3.“土地”:仅指土地部分,如说土地价格时,此价格不含地上建筑物的价格。值得说明的是,这里的“地上建筑物”,不仅是指地面以上的建筑物,还包含地面以下的建筑物,是指在该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以区别于建筑物真正的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
4.“建筑物”:仅指建筑物部分,如说建筑物价格时,此价格不含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的价格。
二、土地的概念
(一)对土地的各种定义
1.土地即田地、地面。这是一般人通常最直观的认识。
2.土地是“地球上陆地的表层,包括水域在内。是由地貌、土壤、岩石、水文、气候、植被等要素组成的自然综合体。”
3.土地是自然物、自然力或自然资源。
(二)房地产估价中的土地定义
对于房地产估价来说,土地是指地球的表面及其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
具体一宗土地的范围可分为3层:
(1)地面;
(2)地面以上一定范围内的空间(简称地上空间);
(3)地面以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简称地下空间)。
一宗土地的地面范围,是地球表面的该宗土地的“边界”所围绕的面积。例如,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其范围通常是根据标有坐标点的用地红线图,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 或土地管理部门,在地块各转点钉桩、埋设混凝土界桩或界石来确认,面积大小依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土地利用所受的限制
土地利用所受的限制,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受自身能力的限制,如建筑技术、经济实力等,二是受自身能力以外的限制,以下所讲均为这方面的限制。
对土地利用的限制可归纳为3个方面:
(1)土地权利的设置以及行使的限制;
(2)房地产相邻关系的限制;
(3)土地使用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