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搜集交易实例
运用比较法估价,首先需要拥有大量真实、可靠的交易实例。只有拥有了大量真实、可靠的交易实例,才能把握正常的市场价格行情,才能评估出客观合理的价格;所以,首先应尽可能地搜集较多的交易实例。
虽然搜集交易实例是比较法中的一个步骤,但搜集交易实例无须等到采用比较法估价时,而在平时就应留意搜集和积累,这样才能保证在采用比较法估价时有足够多的交易实例可供选用。
当然,在采用比较法估价时也可以有针对性地搜集一些交易实例。
搜集交易实例主要有下列几种途径:
1.查阅政府有关部门的房地产交易等资料。如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时申报的成交价格资料、交易登记资料,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资料,政府确定、公布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资料等。
2.查阅报刊上有关房地产出售、出租的广告、信息等资料。
3.参加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了解房地产价格行情,搜集有关信息,索取有关资料。
4.向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四邻、经纪人、金融机构、司法机关等调查了解有关房地产交易的情况。
5.假装成房地产购买者,与房地产出售者,如房地产开发商、经纪代理商等洽谈,取得真实的房地产价格资料。
6.同行之间相互提供。估价机构或估价人员可以约定相互交换所搜集的交易实例和经手的估价案例资料。
在搜集交易实例时,需要搜集哪些内容很重要,一般应包括:
(1)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和交易目的;(2)交易实例房地产的状况,如坐落、用途、土地状况、建筑物状况、周围环境、
景观等:(
3)成交日期;
(4)成交价格;
(5)付款方式;
(6)交易情况,如交易税费的负担方式,有无隐价瞒价、急卖急买、人为哄抬、亲友间的交易等特殊交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