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估师考试理论与实务知识点7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2-02-29

  第二节 房地产估价要素

  一、估价当事人——估价师、估价机构、估价委托人 熟悉

  1.房地产估价师

  知识+经验+职业道德=好的房地产估价师

  只能且必须受聘于一个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估价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不能以个人名义收费,必须由所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2.房地产估价机构

  具备足够数量的估价师,依法设立并取得专业资质,以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形式设立;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房地产估价师;资质等级分为: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三级资质、 二级资质、一级资质;依法从事的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不同资质等级机构业务范围按照估价目的划分,估价机构应该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估价活动;房地产估价报告应由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

  3.估价委托人是估价服务的需求者,估价服务的对象

  【注意辨析】估价委托人、估价对象权利人、估价利害关系人、估价报告使用人之间的异同

  估价对象权利人:估价对象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抵押权人

  估价对象利害关系人:估价结果的客观合理与否会直接影响其利益的单位或个人

  估价报告使用者

  估价委托人

  联系与区别 权利人一定是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权利人。委托人不一定是权利人或报告使用者。

  (判断题)在任何时候,估价委托人既是估价报告使用者,又是估价利害相关人。(  )【2008年真题】

  【答案】错误
  【解析】判断题可以用举反例进行判断。如借款人的抵押价值评估,借款人是委托人,但是使用人是贷款人。判断题中,如果出现“任何、绝对、肯定、一定”之类字眼,往往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