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 交易日期修正,是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修正到估价时点的价格。交易日期修正的方法,一般有:
1 采用房地产价格变动率进行修正。
2 利用房地产价格指数进行修正。
3 估价人员根据市场情况及其自己的经验积累进行判断修正。
在无房地产价格指数或变动率的情况下,估价人员可以根据当地房地产价格的变动情况和发展趋势及自己的经验积累进行判断,加以修正。
房地产价格还可通过分析房地产价格随时间推移的变动规律,采用时间序列分析,建立房地产价格与时间的相互关系模型来求取。
5.2.7 区域因素及区域因素修正。
1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区域因素主要包括:
(1)繁华程度,是指城市中某些职能在空间上的聚集,对企业单位和居民产生巨大的吸引力的结果,并影响房地产的收益和利润的因素。如商业繁华程度可以从商业的集聚规模和等级两方面进行分析量化。
(2)交通便捷程度,是指在空间地域上人们出行的可达性程度。反映交通便捷程度的因素主要包括道路功能、道路宽度、道路网密度、公交便捷程度和对外交通设施的分布状况。
(3)环境,主要包括自然和人文环境条件及环境质量。环境质量是指区域大气、水、噪声的污染程度。
(4)景观,包括人文景观和自然风景。
(5)公共设施配套完备程度,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两部分。反映其完备程度的指标主要有设施水平、设施的保证率和齐备程度。
(6)城市规划限制,主要包括对用途、建筑容积率、建筑覆盖率、建筑高度等指标的限制。
不同用途的房地产,影响其价格的区域因素不同,具体比较修正时应分别选择对其有影响的主要因素。
2 区域因素修正的方法:
区域因素修正,是将可比实例相对于估价对象由于外部环境差异所造成的价格差异排除,使修正后的可比实例价格能够与估价对象房地产所处地段的实际情况相符。
区域因素修正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比较修正,即以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各项区域因素状况为基准,与可比实例相对应的区域因素逐项比较,然后确定修正比率。另一种是间接比较修正,即以设定的某标准房地产的各项区域因素为基准,将估价对象和可比实例的区域因素与其相比较,并根据比较结果逐项打分,然后再将分值转化为修正比率,用修正比率乘以可比实例交易价格,即可得到修正后的可比实例在估价时点的价格。
5.2.8 个别因素的修正方法同区域因素修正方法,参见5.2.7说明。
5.2.9 市场比较法中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可采用百分率法、差额法或者回归分析法。
1 百分率法:是将可比实例与估价对象房地产在某一方面的差异折算为价格差异的百分率来修正可比实例价格的方法。
2 差额法:是将可比实例与估价对象房地产条件的差异所导致的价格差额大小求出来,并在可比实例的价格上直接加上或减去这一数额,而求得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的修正方法。例如,可比实例房地产的朝向为面南,成交价格为2500元/m2,估价对象房地产的朝向为面东,而市场上同类型房地产朝南和朝东的差价为500元/m2,则:估价对象的价格:2500—500=2000(元/m2)。
5.2.10 所选取的若干个可比实例价格经比较修正后,可选用下列方法之一计算综合结果:
1 简单算术平均法。例如,可比实例A、B、C经比较修正后的估价时点价格分别为1080元/m2、1078元/m2和1110元/m2,如果认为这三个价格具有同等重要性,则可求得一个综合结果,即:综合结果:(1080 1078 1110)/3=1089(元/m2)。
2 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公式为:例如:上例中,若认为可比实例C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的情况最为接近,A次之,B最差,则相应赋予权数为45%、35%、20%,则可求得一个综合结果,即:综合结果=(1080×35% 1078×40% 1110×45%)/100=1093(元/m2)。
3 中位数法。所谓中位数是指将多个可比实例经修正后的价格数额按大小顺序排列后,将居于数列中点位置的可比实例价格作为综合结果。例如:上例中的三个可比实例的价格按大小顺序排列分别为C、A、B,即1110、1080、1078,位于中点位置上的为B,则可确定综合结果为1080元/m2。
4 众数法。众数与中位数一样,是一种位置平均数,它是将各总体单位按某一标志排序后整理成分布数列,如果其中有某一标志值出现的次数最多,即为众数值。在房地产估价中,则需要选择10个以上的可比实例,才可能用这种方法确定综合结果,目前采用较少。
5.2.11 在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育,交易实例资料比较丰富的地区,市场比较法除可直接用于评估房地产的价格或价值外,还可用于其他估价方法中有关参数的求取。例如,可用市场比较法先求取估价对象房屋的单位售价,再采用假设开发法估算其土地价格;又如,先用市场比较法求取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租金水平或净收益,再用收益法估算房屋或土地的价格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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