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②《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③《房屋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办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④《城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办法》、⑤《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
(2)学习本章内容,要与有关法规结合起来:
1)近年来,本章教材变化较大,主要依据2008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房屋登记办法》。主要变化包括:第一节“房地产登记概述”分为房地产登记的概念、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类型、房地产登记的目的和意义、房地产登记的任务、房地产登记的原则、《物权法》确定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等六个方面内容。第二节“房地产登记制度”分为房地产登记的种类、房地产登记的体制、房屋登记的范围、房屋登记机构、房屋登记的基本要求、房屋登记的程序、房屋登记的时限、房屋登记的其他规定、房屋登记收费等九个方面内容。
2)要认真学习《房屋登记办法》和《土地登记办法》。可以说掌握了《房屋登记办法》和《土地登记办法》,就基本掌握了房屋登记的考试重点,并且本章教材的“房地产登记”都是依据此办法编制而成。
3)要认真学习《城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是本章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的依据。2005年的试题中,就以“《城市旁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权属档案应当以丘为单元建档”为基础出了一道试题,题干是:“房地产权属档案应当以( )为单元建档”。
4)要认真学习原建设部技术规范《房产测量规范》(GB/T l7986.1—2000)。本章的“房地产测绘”大部分内容都是依据《房产测量规范》(GB/T l7986.1—2000)而编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