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估师考试制度与政策重点辅导3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9-28

    第5讲  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上)

    一、内容提要:

    1、城市规划管理制度与政策

    2、勘察设计

    二、考试要求:

    1、了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制度。

    2、熟悉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3、掌握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和内容,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一节 城市规划管理

    一、城市规划概述

    198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标志着我国城市规划走上了法制轨道。

    1、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

    城市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协调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

    城市规划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确立后,就具有法规效力,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都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城市规划管理是指城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和审批城市规划,并依据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法规和具体规定,对批准的城市规划,用法制的、行政的、经济的管理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进行统一的安排和控制,使城市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协调发展,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例题:下面关于城市规划论述正确的是 (    )。

    A.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

    B.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协调进行的前提

    C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协调进行的基础。

    D.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

    答案:ABCD

    2、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在正式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对城市总体规划需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方向和内容提出原则性意见,作为总体规划的依据。

    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大、中城市可以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

    (1)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应当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期限可以为10年至20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为3年至5年;

    (2)城市分区规划。城市分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以便与详细规划更好地衔接。

    (3)城市详细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A、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控制和引导各项用地的开发和投资建设。

    B、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修建安排及其规划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图设计。

    例题1: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    )年。

    A.10

    B.15

    C.20

    D.30.

    答案:C

    例题2:(判断题)

    (1)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

    答案:对

    (2)建制镇总体规划的期限可以为5年至10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为3年至5年。

    答案: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