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估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备考资料20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2-05-30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持证单位的资质实行资质年检制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1)超越资质级别或者范围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

  (2)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3)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4)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例题:工程设计资质分为( )。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C.工程设计劳务资质

  D.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E.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答案:ABD

  解析:工程设计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不是工程设计资质的范围。

  二、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了解)

  建设部于1999年1月发布第65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活动,是指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委托,承接及相关服务的行为。

  1、勘察设计业务的委托

  凡在国家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应当委托勘察设计业务。勘察设计的委托应遵守如下规定:

  (1)委托方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接方。

  (2)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委托可以通过竞选委托或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竞选委托可以采取公开竞选或邀请竞选的形式。

  (3)委托方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委托给一个承接方,也可以在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将设计业务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承接方。委托方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分别委托给几个承接方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承接方做为主体承接方,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承接部分设计业务的承接方直接对委托方负责,并应当接受主体承接方的指导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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