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的测算一般规定
(1)建筑面积和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是指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是指由房产测绘单位测算,标注在房屋权属证书上,记入房屋权属档案的,房屋的建筑面积。
(2)房屋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3)计算建筑面积的有关规定
例题:( )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A、房屋使用面积
B、房屋建筑面积
C、房屋共有建筑面积
D、房屋产权面积
答案:B
解析: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B)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筑面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C)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E)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F)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G)有柱(不含独立柱、单排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廓、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H)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其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J)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例题:下列属于应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包括( )
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
B、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
C、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
D、未封闭的阳台、挑廊
E、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下答案:ABC解析: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下的,是不应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