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理工程师三项控制要点复习(10)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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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注意事项(有四个方面)

  (1)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说明为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能实施。

  (2)在施工顺序上应符合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设备;先主体、后围护的基本规律。此外,施工流向要合理,即平面和立面上都要考虑施工的质量保证与安全保证;考虑使用的先后和区段的划分,与材料、构配件的运输不发生冲突。

  (3)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的一致性。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以确定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正确体现施工的总体部署、流向顺序及工艺关系等。

  (4)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的协调一致。施工平面图的静态布置内容,如临时施工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管道、施工道路、临时办公房屋、物资仓库等,以及动态布置内容,如施工材料模板、工具器具等,应做到布置有序,有利于各阶段施工方案的实施。

  [例题]: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内容应包括( A.D.E )。

  A、对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签认由总监负责;

  B.承包商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对其进行调整;

  C.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D.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E.经建设单位批准,工艺复杂的工程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

  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口诀:基准、平面、材构配、机械、分包、图纸、开工、监理内部]

  1.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控制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批准后施工承包单位始能据以进行准确的测量放线,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并应对其正确性负责,同时做好基桩的保护。

  (2)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时应抽检建筑方格网、控制高程的水准网点以及标桩埋设位置等)

  2.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特别是要对场区的道路、防洪排水、器材存放、给水及供电、混凝土供应及主要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布置等方面予以重视。

  3.材料构配件采购订货的控制(要从六个方面进行控制)

  (1)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有些材料则要求供货单位提交理化试验单(如预应力钢筋的硫、磷含量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2)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采购订货,质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交货期应满足施工及安装进度安排的需要。

  (3)供货厂家是制造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主体,所以通过考查优选合格的供货厂家,是保证采购、订货质量的前提。为此,大宗的器材或材料的采购应当实行招标采购的方式。

  (4)对于半成品和构配件的采购、订货,监理工程师应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检测项目及标准;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质量文件的要求,以及是否需要权威性的质量认证等。

  (5)某些材料,诸如瓷砖等装饰材料,订货时最好一次订齐和备足货源,以免由于分批而出现色泽不一的质量问题。

  (6)供货厂方应向需方(订货方)提供质量文件,用以表明其提供的货物能够完全达到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

  质量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检测与试验者的资格证明、关键工序操作人员资格及操作记录、不合格品或质量问题处理的说明及证明、有产图纸及技术资料、必要时附有权威性认证资料。

  4.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口诀:选择、数量、备妥]

  (1)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除应考虑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可靠性及维修难易、能源消耗,以及安全、灵活等方面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外,还应考虑其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条件。此外,要注意设备型式应与施工对象的特点及施工质量要求相适应。在选择机械性能参数方面,也要与施工对象特点及质量要求相适应。

  (2)审查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是否足够。

  (3)审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已批准的计划备妥;是否与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中所列者相一致;是否都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等等。 5.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核确认

  (1)分包单位提交《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1) 关于拟分包工程的情况。说明拟分包工程名称(部位)、工程数量、拟分包合同额,分包工程占全部工程额的比例;

  2) 关于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该分包单位的企业简介;资质材料;技术实力;企业过去的工程经验与业绩;企业的财务资本状况等,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条件;

  3) 分包协议草案。包括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责、权、利、分包项目的施工工艺、分包单位设备和到场时间、材料供应;总包单位的管理责任等。

  (2)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审查时,主要是审查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的范围和工程部位是否可进行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

  □审查、控制的重点一般是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者、管理者的资格与质量管理水平,特殊专业工种和专业工种和关键施工工艺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方面操作者的素质与能力。

  □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的目的是核实总承包单位申报的分包单位情况是否属实。

  [例题] :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时,主要是审查(A.D )。

  A. 合同是否允许分包

  B. 分包协议草案

  C. 拟分包工程的情况

  D. 分包单位的能力

  E. 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