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术语
1.验收
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检验批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是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3.主控项目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4.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项目都是一般项目。
5.观感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6.返修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7,返工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二、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①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②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③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④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价考核制度,并⑤做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教材103页表5-1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