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5月10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7号规定的产品范围、税率和公式等征收反倾销税。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25号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