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
公 告
2010年 第3号
银川海关于2009 年9月18日在驻机场办事处旅检通道查获的下列物品,当事人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下列物品依法予以收缴。
序号 |
名 称 |
规格 |
数量或重量 |
备注 |
1 |
古钱币 |
枚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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