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考区2011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报关员资格申请手续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7号)的规定,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及证书管理系统”填写资格申请材料,并向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请考生仔细阅读《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材料。现将上海考区2011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人员申请报关员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时间
3月7日至9月7日。其中,3月7日至3月23日(双休日除外)为集中办理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考生可在网上填报申请表后携带所需证件及申请材料前来办理相关手续。3月24日至9月7日(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受理资格申请的时间为每周二(下午14:00至16:00)、每周四(下午14:00至16:00)。其余时间不再办理资格申请手续。
二、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153号浦东海关大楼东一楼3号窗口(报关员资格证书事项受理窗口)。
三、 咨询电话
上海考区咨询电话:68890232.
上海海关教育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