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辅导(4)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2-24

  2Z201035掌握诉讼时效制度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一)诉讼时效中止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必须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如果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前,只有该事件持续到最后6个月内才产生中止时效的效果。
  重点解析:
  诉讼时效的中止有两个条件:一是该事由发生的时间处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这个数据非常重要,是很适合命题的知识点。二是当事人客观上不能行使请求权。其后果是自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重点解析:
  1、诉讼时效的中断有三个条件:(1)当事人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三个条件只要存在一个就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2、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
  (1)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的事件发生的时间必须处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诉讼时效的中断则只要处于诉讼时效期间就可以。
  (2)诉讼时效中止后,其前面经过的时间依然有效,计算后面的诉讼时效期间的时间要将前面的时间减去。诉讼时效中断后,其前面经过的时间统归无效,计算后面的诉讼时效期间的时间时起点从零开始。
  2Z201040建筑法
  2Z201041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依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注意前提条件:“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也就是说,对于非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并没有这个要求。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注意,需要拆迁的,只要求拆迁进度能够符合施工要求即可,并不要求拆迁完毕。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重点解析:
  需要注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有其自己的适用范围,并不是适合所有专业的工程。此处之所以引入,目的在于提醒读者各个专业可能存在单独的规定。既然如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显然并不适合命题。因为,《法规》这门课是公共课,其命题范围应该是适用于各个专业的。所以,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能做到了解即可。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