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世界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
世界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世界的普遍联系 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的多样性
联系的条件性
联系与系统
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发展的永恒性
发展的普遍性
发展的实质
发展的过程性
过程论的内容和意义内容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现象和本质含义
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方法论意义
必然性和偶然性含义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方法论意义
原因和结果含义
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
方法论意义
可能性和现实性含义
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关系
方法论意义
规律及其客观性规律含义和特点
规律的客观性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质量互变规律的辩证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及其现代意义
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
辩证的否定观及其方法论意义
一、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1.联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2.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的特点。
3.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
4.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5.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系统的主要特征: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其中最主要特征:整体性。
二、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发展的实质,发展的过程性(灵活运用)
1. 运动是指宇宙间所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
2. 发展是具有前进性质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 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发展的本质:创新):①新事物代表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②新事物取代旧事物是辨证的否定过程 ③在社会领域,新生事物符合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
4. 过程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世界总过程的主导方向是前进。
三、规律及其客观性(选择题)
1.规律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具有客观性、稳定性、重复性、多样性等特点。
2.是否承认事物发展具有客观规律,在世界观上表现为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对立。
决定论又分为机械决定论和辩证决定论。唯心主义决定论和神学宿命论从物质世界之外去寻找事物发展的决定力量,是一种伪决定论。马克思主义主张决定论,反对非决定论,同时也反对机械决定论,主张辩证决定论。
四、现象和本质(实际运用)
1.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能为人的感官直觉所感知。现象有真相和假象之分。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是内在的、全面的和稳定的东西。
2.现象和本质是辩证统一的:
(1)对立表现在:现象是表面的、外部的、可以直接被感知的,本质是内在的、只能通过抽象思维把握;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同类现象中);现象是多变的、暂时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
(2)统一表现在: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态;现象总是以某种方式表现本质,假象也是对本质的一种表现,它是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
3.假象不同于错觉。错觉是由人的感觉上的错误造成的,属于主观的范畴;假象则是客观存在的种种条件造成的,它是现象的一种,属于客观的范畴。
五、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一定会出现的、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发展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2.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1)区别:两者产生的原因(内因和外因)不同;二者在事物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
(2)统一性: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与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转化。
3.割裂必然性和偶然性会产生机械决定论、唯心主义非决定论等错误观点。
六、原因和结果
1.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2.因果联系的特点: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不是任何前后相继的现象都存在着因果联系。
3.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不是确定的;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
七、可能和现实
1.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不可能性是指没有变成现实的根据和条件的幻想。
2.可能性与现实性的是对立统一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是两个内容不同的范畴,具有明显的区别;二者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立足现实,认识可能性的复杂性,创造条件使事物的可能性成为现实。
八、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1.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2.质和量的统一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把握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九、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重在理解)
1.量变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场所的变更,或者是其成分排列组合的变化。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突变或飞跃。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2.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
(1)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依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量变与质变又是相互转化的。质变巩固了量变的成果,促成了新质的产生,事物开始新的量变。新的量变超出度的限度,就会发生新的质变。
(3)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包含量的扩张。
十、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
1.肯定是事物中保持其存在的方面;否定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
2.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在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中,辩证的否定是决定性的环节。
3.辩证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事物内在矛盾所引起的自我否定;否定是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是包含肯定的否定,否定就是扬弃,即既克服又保留。
4.形而上学否定观则认为,否定是外在的否定、主观任意的否定;否定是绝对的否定,这就割断了事物的联系,又使发展中断。
5.“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它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十一、对立统一规律(重点)
1.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两个方面既统一、又对立的关系。矛盾的基本属性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性指的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
2.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相互联系:二者是相对与绝对的关系。
3.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十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时不有、无处不在。
2.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都各有其特点。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十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
1.主要矛盾是在诸多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于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2.二者关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十四、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及其辩证关系(重点)
1.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在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则是在矛盾中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
2.二者的关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3.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十五、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
①是否有联系的观点。②是否有发展的观点。③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和实质。
十六、科学发展观与唯物辩证法
科学发展观是辩证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集中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