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艺术类高起专、高起本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报考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的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已对教育部规定必须加试的专业作出标注。相关考生须自行向学校了解专业加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凡未参加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投档。
4、统考科目复习大纲。2010年继续使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考试中心于2007年1月颁布的《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高中起点升本、专科)》(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和《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5、各层次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1)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层次 | 报考科类 | 统一考试科目 |
高起本 | 理科 | 语文 数学(理) 英语(高起本) 理化 |
文科 | 语文 数学(文) 英语(高起本) 史地 | |
高起专 | 理科 | 语文 数学(理) 英语(高起专) |
文科 | 语文 数学(文) 英语(高起专) |
(2)专升本各科类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层次 |
报考科类 | 统一考试科目 |
专升本 | 文史、中医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大学语文 |
艺术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艺术概论 | |
理工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高等数学(一) | |
经管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高等数学(二) | |
法学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民法 | |
教育学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教育理论 | |
农学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生态学基础 | |
医学类 | 政治 英语(专升本) 医学综合 |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日期及时间 | 科类 | 10月16日 | 10月17 日 |
9:00—11:00 | 文科 | 语文 | 英语(高起本、高起专) |
理科 | |||
14:30—16:30 | 文科 | 数学(文) | 史地 |
理科 | 数学(理) | 理化 |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及时间 | 10月16 日 | 10月17 日 | |
9:00—11:30 | 政治 |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
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考一门 |
14:30—17:00 | 英语(专升本) |
2、考试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按规定,标准化考试科目Ⅰ卷和全科采用标准化考试的科目,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标准化考试科目Ⅱ卷直接在试卷上作答。Ⅱ卷作答、非标准化考试科目作答、姓名、准考证号的填写必须用蓝、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答题卡上填涂信息点必须用2B铅笔。考试用笔由考生自备,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按违规处理。
(3)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严禁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离场时,须经监考员同意,并待监考员检查试卷和答题卡齐全后方可离开考场。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提前离开考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仅供成人高校招生录取使用,考生可在11月6日起凭准考证到原现场确认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领取本人成绩分数条。考生也可通过中国电信固定电话拨打16889003查询成绩。考试成绩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