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签订《2012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承诺书》,保证在考试中做到承诺守信。
二、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五、考生入场时,必须携带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签字笔,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数学科可以携带计算器,除考试用笔以及橡皮、直尺、圆规、三角板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物品。
严禁将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耳麦等)、各式计时工具(手表等)及具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功能的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带入考场。
六、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证件放在靠走道的课桌上角,以便核验。
七、考生接到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的姓名、考号、座号准确清楚地填写在试题卷、答题卡及草稿纸指定的位置。接到本人考试基本信息的条形码后,要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号、考试科目、考场号和座号是否与准考证所标示的一致,无误后粘贴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如遇试题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卷缺页、试题漏印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或其他考生询问。
八、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九、当科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十、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并严格按照题号所指示的答题区域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书写在试题卷、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客观题答题区域必须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答题区域必须用书写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不得用其它笔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十一、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二、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起立,在监考员验收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完毕后,按顺序在规定的区域内手持放大的座位号于胸前,面视监控镜头两秒后方可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