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1.2013年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为专科层次。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及专业志愿。
2.报考高起本志愿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专科志愿。报考高起本艺术类(文)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文史类专业,报考高起本体育类(理)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理工类专业。反之不允许。
3.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相应批次的“意向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填报一个本科层次“意向志愿”外,还可以再填报一个专科层次“意向志愿”。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目计算总成绩。
4.在公布考生成绩及划定全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考生须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填报正式志愿时间: 11月23日9:00—25日16:00。
5.调剂录取阶段,我省将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实施一次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
填报征集志愿时间:12月18日9:00—19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