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英语专业四、八级统测报考须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9-03

  为进一步贯彻英语专业“教学大纲”,促进英语专业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2009年按照“高校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大纲”(2004年新版)的要求,继续对全国高校英语专业的学生进行统一测试。
  现将2009年英语专业四、八级统测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参加统测的学生必须是通过全国高考的英语专业的本校学生,报名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参加高年级阶段统测(TEM8)的报名对象
   1、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高等院校中:2005年入学的英语专业四年级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40”)
   2、经教育部批准有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学院(以下简称成教院)中:2005年入学的四年制即脱产学习的英语专业(第四学年)本科生:2004年入学的五年制即不脱产学习的英语专业(第五学年)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50”)
   3、重点外语类院校中(详见注1),2005年入学的、以专业英语作为第二学位且 CET6达600分或以上(相当于优秀)的四年级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60”)
   4、曾参加2008年TEM8统测但未通过的2002级英语专业学生可参加此次补考,但仅次补考机会,不参加作自动放弃,补考机会不顺延。(考生类型的编号为“70”)
  参加基础阶段统测(TEM4)的报名对象
   1、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高等院校中:2007年入学的英语专业二年级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40”)
   2、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高等院校中:2007年或2006年入学的、修完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二、三年制最后一学年的大专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20”)
   3、经教育部批准有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学院中:2007年入学的四年制即脱产学习的英语专业(第二学年)本科生;2006年入学的、五年制即不脱产学习的、修完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第三学年)的本科生。脱产的二年制大专生,必须在第二学年时方可报名参加四级测试;不脱产的三年制大专生,必须在第三学年时方可报名参加四级测试。(考生类型的编号为“50”)
   4、重点外语类院校中(详见注1),2007年入学的、以专业英语作为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且CET4达600分或以上(相当于优秀)的二年级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60”)
   5、曾参加2008年TEM4统测但未通过的2006级英语专业学生可参加此次补考,但仅此一次补考机会,不参加作自动放弃,补考机会不顺延。(考生类型的编号为“70”)
  注:1、重点外语类院校是指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川外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学院等15所院校。
   2、凡未通过基础阶段统测(TEM4)的考生,也可参加高年级阶段(TEM8)的统测。
   3、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3+2”及“2+2”学制的英语专业专升本学生可在升本后的第一年以补考考生身份参加英语专业基础阶段(TEM4)统测,考生类别“70”,但仅此一次机会,不再顺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英语专业两年制及三年制专升本学生可在毕业的当年以正常考生身份参加英语专业高年级(TEM8)统测,考生类别分别为“40”和“50”,并可在次年补考一次,补考机会不再顺延。
  二、统测日期:
  2009年的英语专业高年级阶段统测(TEM8)定于3月7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在各自院校组织进行。2009年英语专业基础阶段统测(TEM4)定于4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在各自院校组织进行。
   三、报名方法:
  1、参加测试的院校务必于2008年12月10日以前,向高等学校外语专业考试办公室递交(1)《2009年英语专业TEM统测试题预订单》(2)考点考务系统2.0所生成的上报盘片以及(3)由考点考务系统2.0打印出并加盖院校公章后的考生报名册(以邮戳为准,逾期概不受理)。试题预定单填写完毕后加盖院校公章连同上报盘片和考生报名册一起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高等学校外语专业考试办公室收(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邮编:200083)电话:021-35050345或021-65176788,02l一35050213(FAX)。电子信箱:flt@shisu.edu.cn。
   2、同时各院校在邮寄时还必须附上由各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英语专业学生入学注册名单,以备核查考生报考资格。如我办未收到“由各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英语专业学生入学注册名单”或发现“由各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英语专业学生入学注册名单’上的姓名与报考考生实际姓名不相符的,则不予接受报名,并将追究该考点责任,轻者给以通报批评,重者停止该考点参加统测的资格1—3年,直至取消该考点资格,以上处罚报教育部和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备案。
   3、2007年英语专业统测报名工作一律采用电脑报名方式(详见《考点考务系统2.0使用说明》)。考生信息输入前必须经过认真核对,输入时务必仔细。上报盘片及报名册寄来我办公室后考生姓名不得更改,试卷中夹带的任何更改申请皆视为无效。各院校使用电脑软件报名时,软件会为每位考生自动生成十四位的准考证号,其定义如下:

               

a

b

c

d

e

f

  注:
  1) a:为各院校的代码(第l,2位为地区代码,第3位为院校类别代码,第4,5位为序号)
   b:为测试年份   c:为测试类别   d:为考生类别编号
   e:为考场号(试卷袋编号)       f:为考生序号(01-30)
   2)为做好教学情况了解及成绩分析工作,请各校在输入考生信息时严格区分不同的考生类别,并按以下要求选择各自的编号。
   40:为高校本科生考生的编号;
   20:为二、三年制的大专考生的编号;
   50:为高校中成教院考生的编号;
   60:为重点外语类院校中专业英语作为第二学位且CET4、CET6达600分或以上的考生编号;
   70:为参加此次四、八级统测的补考生的编号。
   3)在输入学生名单时,注意按考生类别顺序依次输入,如按20,40,50,60以及70类别的考生顺序输入,不要将考生类别混杂输入,请务必在所有考生信息输入完毕后再生成准考证,切勿多次生成准考证,以免因准考证号混乱而出现电脑读分出错,尤其避免成绩统计及发证上产生问题。
   4、使用软件录入考生信息时,考生的入学年月和专业务必如实输入准确,如专科应考生备注中一定要输入×年制字样。不输入入学年月和专业的考生一律不发给个人成绩证明书,其后果由各校自行负责。入学年月和专业输入不真实,或有弄虚作假者,一旦查实,将给以通报批评,以至停止该考点参加统测的资格1—3年,直至取消该考点资格。如有留级或病休等原因,到报名时还属于二年级或四年级学生,请在考生信息的备注中说明。此类学生的编号与现在的同班同学编在同一试卷袋内。
   5、请各校在使用报名软件输入考生信息前,务必将考生姓名与其本人核实准确。否则,名字写错的成绩证明书一律不予更改。请不要遗漏在外实习或因病等原因暂不在校的学生。
   6、有关费用,请在2009年1月9日前由银行汇至中国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044023—8570—12814608091001,户名:上海上外外语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请勿以个人名义汇款,汇款时请注明“英语专业统测费用”)。请各高校将各项费用核算准确(包括四、八级统测报名费、试卷费和录音带费三项)以免增加财务上多退少补的麻烦。如对开收据有特殊要求,请在《英语专业TEM统测试题预订单》上注明,以免重开。
  四、测试组织工作:
  1、考务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监考工作所需费用由各校自行解决。考点考务系统中有打印准考证的功能,建议各院校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打印准考证并在统测前将准考证分发给每位考生。
   2、请各校教务处负责主持此项工作,并指定一位教师专门负责与考试办公室联系(如输入考生信息,交纳费用,收发,保管,寄回试题,收发考试成绩单,分发个人成绩证明书以及结算费用等)。如出现联系人地址变动,请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考试办公室。
   3、为严肃考场纪律,各校应聘请一名教务处或相当于系一级领导的教师担任主考,在每一考场中聘请一名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副主考,另外确定一名教师作为监考人员,协助副主考负责考场具体事务。
   4、试题、录音带由考试办公室通过机要通讯局在测试前3天至5天寄给各院校试题收件人,请各院校试题收件人到时去本单位机要部门领取。上海各院校到时另行通知来我办公室指定的地点领取。
   5、各院校务必在统一规定日期和时间举行测试。试题在开考前二十分钟由学校负责保管试题的专职干部交给副主考,然后由副主考和监考人员在考场中当场启封。不得将试题和录音带提前拆封、复印。如有发现个别院校违反以上规定,则上报教育部及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并视具体情况予以批评,以致取消该考点参加统测1—3年。测试结束后,副主考和监考人员按考生准考证号顺序,按原来的标准袋(每袋30份)用订书钉装订、加封(缺考考生的空白卷也应装订其中,具体方法参见试题装订纸上说明),并在试卷袋封皮上注明实考人数和缺考人数,缺考准考证号以及写明考场中所发生的各种情况后由两位监考教师签名,最后将答题纸和答题卡交于教务处专门负责收发、保管试卷的同志,由该同志将答题纸和答题卡在统测结束后24小时内(以邮戳为准)通过机要或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高校外语专业考试办公室(筹),邮编:200083。邮包上请贴上醒目的本校校名标签,切勿作印刷品邮寄。统测结束后的试题及磁带由各校在教务部门领导人监督下进行销毁,不得留存和复制。备用卷则须连同答题纸和答题卡一同寄回。
  五、颁发成绩及个人成绩证明:
   1、统测工作结束后,考试办公室将统一向各校发放考试成绩册及院校成绩统计表。各校英语专业考生的成绩将计入全国高校平均分数。考生等成绩在合格以上者,将分别颁发英语专业基础阶段(TEM4)和英语专业高年级阶段(TEM8)个人成绩证明书(60—69分为合格,70-79分为良好,80分以上为优秀),但参加补考(即考生类别为“70”)的英语专业考生成绩虽达到良好以上的分数只发给合格证书。
   2、为便于考试成绩的统计与管理,考试成绩册包含考生准考证号、考生姓名、总分、等级以及证书编号五部分信息。院校成绩统计表按小项进行分类统计,供各考点对本校的英语专业教学情况进行了解掌握。
   3、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八级统测为高校内部的教学评估测试,是一种教学检查,故不设查分。TEM8证书于每年6月中旬寄出,TEM4证书于每年10月上旬寄出。
   4、各校在收到证书后,请及时核对证书份数。凡确因报名过程中某个环节出现技术差错而需更改证书上姓名上的错别字,必须由原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书面证明,经考点负责人签字后向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核实后准予更换,并交纳工本费。如自考试办公室寄出证书起20天内,未收到回执或任何书面申请,则作为己收讫,以后考办概不负责查询更正。
   5、证书遗失不再补发,故要求妥善保管;一旦发生证书遗失,可在证书发放日四年之内由原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书面证明后,向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补发“TEM考试成绩证明”,并交纳工本费。超过四年,不再补发TEM考试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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